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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槍擊宜賓衛星觀測站哨兵、市政府保安並搶劫高速公路收費站的被告人伍勇。經過當天的審理,主審法官宣布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去年11月24日,伍勇被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伍勇提出上訴。
被告人伍勇涉嫌於2008年11月11日、2009年2月23日兩次持槍搶劫內宜高速公路宜賓北站和宜賓南站收費站,系主犯。此外,警方查明:2003年9月11日,伍勇曾槍擊宜賓衛星觀測站哨兵和10月2日襲擊宜賓市政府辦公樓崗亭內的保安。經法醫鑒定,哨兵張某某受傷程度為重傷。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派出法官赴宜賓二審開庭審理此案。當日,法庭當場宣布伍勇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天上午的審理過程先後通過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護等環節,主審法官宣布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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