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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協商人員:公司和工會各7名人員。其中公司代表由全體經理和人事部長組成。工會代表由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和員工代表組成。
協商時間:一般舉行3次談判,用時1個月,每次談判時間近1小時。
協商模式:第一次協商:雙方提出上調方案並列舉相關證據,進行談判。第二次協商:雙方調整方案內容並進行二次談判。第三次協商:雙方再次調整方案內容並進行結論確定。
協商內容:關於2010年度工資上調標准。
工資集體協商會的過程是一場由公司代表和工會代表兩方組成的高智商的辯論賽和高水准的談判會。記者走進富士通天,與該公司人事部的協商代表進行了深入交談,真實還原那一場發生在今年5月的工資集體協商會。協商會5月份進行,但協商雙方提前倆月暗自努力,廣泛搜集資料,論證各方觀點,14名參與協商人員蓄勢待發。
5月14日下午14:35
作為公司方的代表成員,馬琳部長首先介紹了本次協商公司方的議題,即2010年公司工資上漲問題,她分別從CPI、天津市工資指導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等幾方面,提出本次工資改定方案,即工資平均上調率為8.1%。此時,作為工會代表的工會主席李偉玉提出異議,她說,結合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指導線以及其他企業工資增長的情況,員工代表認為,公司工資上漲18%較為合理。
第一次談判,雙方歷時一個小時,都提出了各自的改定方案,並列舉了諸多理由和『證據』,然而,9.9%的工資上漲差額問題擺上了桌面,成為第二次協商的主要內容。而在協商會之外的『功課』也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次協商會後,公司方和工會方都在會後做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並及時調整雙方的改定方案,為第二次協商會積蓄力量。
5月25日上午9:35
第二回合的協商一開場,工會方代表李偉玉說,工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案結果為,上漲比例為16%。工會方的首先『松口』,使雙方語氣均有緩和,協商的氛圍取代了相互對立的態度。馬琳也表示,結合工會方提議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方將工資改定案調整為上調率10.2%。』
同樣持續一小時的協商,雖然雙方對於工資上漲的標准依舊沒有達成一致,但是雙方的退讓,讓最終的結果呼之欲出。二次協商會後,雙方進行了多次溝通,繼續適當調整改定方案內容。
5月27日上午10:35
這次協商與前兩次不同,協商會一開始,馬琳便說明了公司方的最終案,即2010年工資上調比率為12.2%。而李偉玉提出14%是最終的底線。雙方同時『交底』,1.8%的工資上調率差額依然存在,協商還將繼續進行。最後,馬琳詳細介紹了12.2%的計算基數,並表示這個比例是平均值,一線職工上漲比例在13%以上,這一比例接近工會方的目標值。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即2010年工資平均上調比率為12.2%。
協商達成共識後,公司和工會雙方簽署了《工資集體協議》,並確定工資改定時間從7月份開始,即在8月10日支付中體現。所以,今年8月10日,與張靜雅同樣感到驚喜的,還有公司上下2000多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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