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直以來,『過』是約定俗成的一種民間做事標准。有人說,它是法律之外的道德底線,約束人們把握自己別『過』,『過』了就缺德,既損傷自己也損害別人。所以,『不怕錯就怕過』這句話時常掛在人們的嘴上,借以提示自己衡量別人,共同創造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說實話,以往對『過』不以為然,總覺得錯都不怕『過』能過哪去?再『過』也沒嘛可怕的。可是近兩年特別是今年,咱終於知道『過』的厲害,也明白了人們為嘛『不怕錯怕過』,錯了可以該找哪找哪,『過』了沒地方給評判,如果人家自己認為沒『過』,你說『打住』等於放屁,誰聽?海河橋下有人天天用薩克斯一口氣吹一百多回《回家》,但自己多老晚就是不回家;有人見水就拉《二泉映月》,以為自己是沒瞎的阿炳,非把自己拉瞎了纔完事;還有人張嘴就是秦腔加梆子調的《南泥灣》,來來回回反反復復比壞了的MP3還膩味……誰敢說誰能說,一位已『見過不過』的朋友說,『過』的厲害就在於,沒法抽別人只能抽自己,不能怪別人唱只能恨自己聽。他總結出的經驗是,甭指望別人乾嘛不『過』,培養自己遇嘛不怕。人家柳下惠能做到坐懷不亂,咱還做不到百聽不厭嗎?!
的確,甭說聽一百回《回家》可以忍受,就是聽一千回也沒事,吹的人沒死咱聽的人更死不了。但咱感到痛苦的是,『過』的標准為嘛在每個人的心裡差距那麼大,你認為不分時辰地吹拉彈唱就是『過』,他說吹拉彈唱的都是『紅歌』,中央臺都組織在街頭唱,有嘛可『過』的?!你說把大街當垃圾箱嘛都往那扔就是『過』,他說大街是公共場所,誰都這麼扔。就這樣,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認為『沒過』的人該咋地咋地,認為『過了』的人該生氣生氣。久而久之,矛盾像蠶繭似的越結越大,剪不斷理還亂。
『過』與『不過』難道真沒標准嗎?非也!雖說它不像法律那樣有條有款,但在大多數人心裡它是有『章』可循的,就像咱的中醫學說裡的『上火』『內寒』,盡管誰也看不見摸不著,但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如果有人鑿死卯,非要一個怎麼拿捏『過』的標准,就借記孔老爺子的八字經典: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的原來意思是,自己不願意乾的,別強迫別人乾。在這咱把它引申使用,自己受不了的事,別讓別人受。如果還理解不了,就自己實地感受一下,吹一百回《回家》的聽二百遍《二泉映月》,拉二百回《二泉映月》的聽一晚上秦腔加梆子調《南泥灣》,到時甭誰講誰說,(自)己個就明白嘛叫『過』了。
當然,也有揣著明白裝糊涂的,不管別人怎麼樣,活著1分鍾自己合適60秒,也就是老百姓痛恨的那種『缺大德』的人,但那種人畢竟極個別。大多數人只是偶爾拿捏不准把持不住,比如現在盡情在公共場所組織『紅歌會』的那些人,多數是『扛過槍』『下過鄉』的,當年一沒時間二沒心情三沒卡拉可OK,一腔的革命熱情一身的藝術細胞沒地兒展示,現如今有錢有閑有情,自認為多唱兩口多吹幾次有嘛了?招誰惹誰了?所以,一不留神就『過』。聽一位退休的大姐說,她的一位同學現在三天兩頭請大伙兒吃飯。吃飯大伙兒不怕,就怕聽她唱歌,雖說她好吃好喝地招待著,但不聽4個小時甭想出門,實在太折磨人了。由此可見,多好的事但凡一『過』就變調,好比妝化好了是美化過了是『鬼』,無論如何得掌握度控制『過』,否則人家不說有病就說沒德,何苦呢?!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