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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家門口的馬路旁,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年輕男子趴在地上,臉旁有一灘血跡,一動不動。據圍觀者說,這個年輕人急著過馬路,闖紅燈被一輛夏利車撞上。
當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因交通事故被『秒殺』或『秒傷』,生命戛然而止時,心痛嘆息是必然的,但心痛之後,我們又不得不反思:法規在不斷完善,為何這些交通『意外』,卻仍舊發生得越來越多?到底什麼纔能捍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
長期以來,公交、治安管理部門多次對機動車輛酒後駕駛進行嚴懲,限行限速等制約規定也不少,但對行人的制約卻不多。事實上,行人亂闖紅燈一直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基於此,有些地方甚至采取了特別措施———獎勵不闖紅燈者。據說,這是為了激勵守法者,使大家產生強烈的榮辱感。拋開此舉是否奏效不提,單是這一措施的出現,就意味著人們對基本素質和社會公德的退守。
也許,行人亂闖紅燈是因為道路設計有缺陷,或是確實著急,又偏偏存了僥幸心理,但這都不是重點,沒有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纔是根源。就像小孩子養成好習慣,需要有人監督,有人糾正一樣,一個壞習慣的養成,很大程度上也是慣出來。如今出現的『不闖紅燈獎』,更是體現出一種縱容的態度,使人們在不拿『不闖紅燈獎』時感到理所當然。
當然,還有一個深層的原因,是人們在內心深處對生命少了幾分敬畏。一個對生命心存敬畏的人會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對一切危害生命的行為都會堅決拒絕。而一個遵守社會規范,尊重他人的人是不會亂闖紅燈的,他們會懂得避讓的價值。
教訓是深刻的。從生命的離去和傷殘中,我們更要理解保護生命的重要性。這種保護不僅需要社會、單位、他人來支持,還需要制度、法規、習慣來保障,更需要自己從內心和行為上加以重視。給別人一個先行的機會,就是給自己一個安全的保證。(韓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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