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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國產網絡游戲備案工作,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27號發布,文化部令第32號修訂)、《文化部關於實施<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文市發〔2003〕27號)、《文化部關於加強網絡游戲產品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4〕14號)和《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特制訂本指南。
一、備案條件申報單位應為經批准設立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
二、備案需提交材料(一)文化部網絡游戲備案申報表(見附件一)
(二)游戲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三)游戲操作說明;
(四)游戲樣品:
1.客戶端游戲:提供游戲客戶端(包括網絡游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三份,並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2.網頁游戲:提供游戲服務器登錄地址,並提供三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3.手機游戲:提供裝有報備游戲的手機三臺(備案後退還),並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可以遍歷游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戲:根據游戲情況提供三份可正常遍歷所有游戲內容的載體或媒介。
(五)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本項只需提供電子版);
(六)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自行審核結果(須寫明是否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內容,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八)游戲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
(九)游戲若采用聯合運營的運營模式,則需提供所有聯合運營單位簽署的代理協議合同的復印件,以及所有聯合運營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填寫《文化部國產網絡游戲聯合運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二)。
三、報備方式(一)報備材料請寄至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絡文化處(郵編:100020);
(二)報備材料電子版須上傳至『文化部網絡游戲內容審查網上申報及進度查詢系統』 ccnt.cstc.org.cn/index.jsp,並可通過該系統查詢備案進度。
四、備案要求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運營的國產網絡游戲應當自上線運營之日起30日內報文化部備案。已備案的國產網絡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絡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國產網絡游戲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文化部進行備案。
點擊下載附件一:文化部國產網絡游戲備案申報表 點擊下載附件二:國產網絡游戲聯合運營情況登記表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