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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說,江西撫州又發生暴力拆遷導致自焚慘劇,三人自焚,目前仍在緊急搶救,生命懸於一線、危在旦夕。昨夜噩夢,今朝重演。我還能說什麼?
暴力拆遷,自焚,推土機埋人……這些原本都是觸目驚心的字眼,但如今已不再讓我那麼震驚,因為這種慘劇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神州大地上演,形式都是雷同的,結果也千篇一律地以流血或死亡告終,我都見怪不怪了。對於暴力拆遷,我甚至已經出離了憤怒!
具體來看,在這起事件中,這棟房子有合法的土地證和房產證,而且這些證還是20年前頒發的。但是,因為地方政府要搞規劃,要在此地建客運站,於是必須拆遷。拆遷方給了三個條件,被拆方不接受,於是產生衝突。但這是政府工程,於是必須強拆!
結果是拆遷方先是給供電的和供水的下文,要求斷掉被拆方的水電,讓抗拒拆遷的住戶從21世紀活生生地穿越回點煤油燈點蠟燭的古代。這個斷水斷電時間長達四五個月。沒想到這家子『不知好歹』,骨子還挺硬的,居然黑燈瞎火地熬了過來,就是不服軟。
但是,胳膊哪裡擰得過大腿?9月10日上午,噩夢終於還是無可避免地變為現實。這一天,拆遷公司來了,政府官員來了,城管來了,警察來了,拆遷工具來了。這幾個『刁民』一看不妙,雖然知道命運無法更改,但他們還是習慣性地關上大門,以期能把一切災難阻擋在門外。但怎奈在權力面前,那扇房門是何其的單薄,如何纔能擔負起護主的艱巨使命?這不,?的一聲,門一下就被警察撬開了。
當然,這些國家工作人員是在履行職責,他們說要來查看該住戶是否有汽油。汽油確實是個危險的東西,一點就著,所以即便他們帶著拆遷隊來查,我們也不能據此認為這是他們的借口。而該住戶確實是有汽油的,不過按他們的說法,這是用來發電的。不過其實,有沒有汽油對此事件而言都無關緊要。最大的問題是,既然警察們懷疑住戶有汽油於是要來搜查,那說明警察事先是知道他們有可能有汽油的,在此種異常緊張危險的特殊情形下,他們還敢不顧後果地強行搜查,最終直接導致了自焚悲劇的發生。
對於此種魯莽冒險的辦事方法,不打零分天理何存?更何況據報道,自焚事件發生後,有關工作人員不是積極搶救,而是叉腰肌看熱鬧,警察袖手旁觀拒絕救援,警車拒絕運送傷員……凡此等等,這種見死不救的對生命的冷漠態度,更是應該遭天譴、遭人唾,不得不讓我們人神共憤!
其實,這個拆遷爭議最大的應該是,什麼叫公共利益?什麼叫公共工程?這是一個很難界定的概念,但又不得不界定,因為很重要。在依法治國的國家,政府只有出於公共目的,纔能動公民的合法房產。在這起事件中,客運站是公共利益嗎,是公共工程嗎?一個城市廣場,你說是公共工程,這確實是,因為誰都可以上去走一走,而且是免費的。但是,你說上車還要買票的客運站是百分百的公共工程,我個人是保留意見的。
眾所周知,現在客運站都是集團化、公司化的,這和銀行、郵政系統的運作是一個樣,一旦過節什麼的還要趁火打劫翻倍漲價,因此憑什麼說是公共利益?也就是說,我個人認為這個規劃根本沒有拆遷住戶的理由。
當然了,就我們的國情來講,其實說拆你就拆你。對於拆遷方來說,你不是說依法治國嗎?我們就是根據拆遷條例來拆遷的,補償也都是有白字黑字的政策文件的,一句話,我們就是依法辦事,就是依法治國。這些倒是實話,我們的現實倒還真是如此。所以,由此可見,依法治國也不見得是靈丹妙藥。依法治國最重要的前提是,這個『法』首先必須符合客觀現實。有了這個前提,法纔能達到規范社會的作用,否則不過是助紂為虐、為虎作倀。
不過,我們其實可以想見,有關方面之所以選擇在這節骨眼上下『狠手』,那是事出有因的。因為新的拆遷條例已經在懷胎了,只是還未滿十月而已。這條例一旦誕生,恐怕要拆這房就於法無據,無法拆了。所以,何不趁此良機拆了撈一筆再說。顧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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