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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9月14日訊
一般出租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都希望早點處理完恢復營運。可是,有這麼兩個『的哥』為了50元,足足僵持了3天。直到9月13日,這起糾紛終於塵埃落定。
9月10日晚9時30分,鄞州下應交警中隊接到一名駕駛員報警,稱其駕駛的出租車在嵩江東路某酒店門口與另一輛出租車發生了刮擦。經調查,當晚,鄭某和吳某分別駕駛出租車一前一後沿著嵩江東路由東往西行駛。當兩車行駛到嵩江東路某酒店門口時,位於前方的鄭某看到路邊有客人招手示意,就急踩剎車並往右側打方向。緊跟在後的吳某出租車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向左側打方向的過程中,兩車的保險杠發生了輕微刮擦。
民警對事故雙方當事人做出了責任認定:吳某負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鄭某負次要責任。
當時,吳某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就說各管各吧。可是,鄭某卻認為是後車撞他前車,一定要吳某賠他50元。
由於鄭某對民警現場給出的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責任認定不同意,民警就按照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規定,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制作了現場圖,並暫扣了兩輛出租車。9月11日上午,雙方來到了下應交警中隊調解,可還是為了這50元爭論不下,並拒絕調解。
昨天上午,雙方駕駛員再次來到下應交警中隊,並叫來雙方的保險公司人員要求對雙方事故車輛的損失進行估價。就在等待保險公司的過程中,陪來處理事故的雙方朋友你一句、我一言地勸說,兩司機這纔『幡然醒悟』:這樣耗下去對雙方都不利,最後由吳某賠償鄭某50元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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