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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趙某每次毆打妻子付女士後都悔過寫下保證書,卻總難改正,付女士不堪折磨起訴離婚。記者16日獲悉,昌平法院依據這些保證書判決兩人離婚,趙某賠償妻子1萬元。
去年3月付女士和趙某登記結婚。付女士說,從2008年10月起,趙某總因小事和她吵架並毆打她。婚後趙某變本加厲,動輒沒有緣故地毆打她。付女士稱,每次打架後趙某都表示悔恨,並寫下保證書。然而保證書一再失效。今年5月,付女士將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並索賠精神撫慰金5萬元。法院依據保證書,認定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趙某曾多次對付女士實施家庭暴力,因此判決。(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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