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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場發生在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的惡性拆遷事件刺痛著人們的神經。
目前,江西省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已介入此事。撫州市委17日也對事件中8名相關責任乾部作出了處理決定。據悉,這是國務院今年5月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後,第一起集中問責地方相關乾部的拆遷事件。
【進展】
官員被免職拆遷戶獲安慰
撫州市委書記到醫院慰問傷者,承諾用最好醫生和最好藥
9月10日上午,宜黃縣鳳岡鎮拆遷戶鍾如奎家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
事件發生後,新華社記者隨即赴宜黃、南昌等地追蹤調查,采訪了有關領導、拆遷戶和部分當地群眾。
據家屬稱,撫州市委書記甘良淼曾到醫院對傷者家屬表示慰問,承諾用最好的醫生和最好的藥。鍾如奎的小妹鍾如九告訴記者,得知相關官員被免職後,一家人悲憤的心情得到了少許安慰。她說:『這件事對官員來說可能只是暫時免職而已,留給我們的卻是家破人亡以及親人身心上永遠的創傷。』
在與鍾家僅一路之隔的一個加油站,一位青年工人告訴記者,事發當天,遠遠看到很多乾部圍在鍾如奎家樓下,樓上三人身上著火。他說:『有關責任人受到處理是得民心的。』
對於這起事件的處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說,『撫州市委出面"回應",並且問責相關責任人的做法,有積極意義。只是這種意義究竟有多大,還取決於後續如何落實。』
【質疑】
拆遷規模大於建設項目用地
撫州市稱當天是做說服工作,不是強制拆遷,遭到質疑
拆遷自焚事件發生後的兩天,黃宜縣在其政府網站上發布『關於"宜黃縣一拆遷對象潑灑汽油不慎燒傷"的事實情況』,向公眾『解釋』了事件起因、經過以及善後處理情況。然而這份文件,幾天後就被撤下。
『最新回應』並未有實質變化
20日撫州市委、市政府傳給新華社一份『宜黃縣"9·10"拆遷事件情況』。這份『最新回應』與此前宜黃縣撤下的『回應』並未有實質變化,在幾個關鍵爭議上,仍與拆遷戶陳述有較大出入。
其一,關於拆遷補償要求。撫州市發來的情況說明中表示,鍾家要求過高,補償協議一直未能達成。鍾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業街中置換土地,則必須補償330萬元安置費。
對此,鍾如奎否定。他說,對於政府提出補償41萬多元的提議沒有接受是事實,因為補償款對於當地房價實在太低。但並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過高要求』,自己有證據可以說明。
其二,關於是否違法強拆。撫州市表示,對鍾如奎的房屋拆遷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申請了行政強制拆遷,全程未現違法違規行為。宜黃縣有關方面也表示,事發當天工作人員是去做說服工作,不是實施強制拆遷,而且現場無任何拆遷機械設備,該房也無任何被拆遷痕跡。
對此,鍾如奎表示,縣裡來拆遷的頭一晚沒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裡就突然闖進來100多人。他們先後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鍾如翠。『雖然未見拆遷設備,但他們之前也是這樣拆遷的,先控制人再開始搬東西。』對此,周邊部分群眾予以證實。
此外,關於著火原因。宜黃縣有關方面與拆遷戶也是各執一詞。
政府避談事件起因遭質疑
對於這起拆遷事件,鍾如奎的代理律師王令還提出了一些問題。他認為,當地對鍾家房屋的評估是政府單方面確定,評估機構應是雙方協商選定。而拆遷規模大於車站建設項目實際用地的需要。此外,當地政府的裁決程序有問題,包括鍾家在內的9家拆遷戶曾集體向上級部門提出行政復議,未得到任何回復。
江西財大熊進光說,官員被『問責』涉及人員之多,足見政府重視。但該事件已過去十餘天,對事件起因、發展,乃至對做出處理決定的緣由都避而不談,這是政府處置突發事件一大遺憾。
【分析】
拆遷法規亟待完善
近來由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引發的事件屢有發生。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因暴力拆遷和征地造成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懲處犯罪分子;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
王錫鋅教授認為,當地政府啟動對事件本身和責任乾部的調查程序是件好事,但要建立在調查組意見中立的基礎上,必須排除『自己人調查自己人』的情況。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表示,類似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備。特別是物權法實施以來,行政征收征用法和集體土地征收法等法律制度尚未配套出臺,加之城市房屋拆遷條例仍在修改中,這客觀上使依法征用、依法拆遷的制度依據尚顯不足,導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些地方不斷發生的暴力拆遷事件,一次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鍾。』王錫鋅等專家表示,一方面,有關部門應加快拆遷制度建設,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應以人的尊嚴和生命安全為先,處理好招商引資和民生服務的關系,推動和諧拆遷。據新華社電
人民日報發文稱『圍堵』無助化解矛盾
在輿論的密集關注下,江西撫州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宜黃縣委書記、縣長被立案調查,率隊拆遷的常務副縣長被免職。
自焚事件女兒上訪被堵女廁所
在『最近三年八起拆遷悲劇中,無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這一處理結果讓人看到了決心。然而,此前一天發生的『圍堵』事件,依舊讓人無法釋然。9月16日,自焚事件傷者的兩個女兒上訪,卻被當地組織的數十位乾部圍堵在南昌機場,最後不得不躲進女廁所,用手機向媒體求救。
當女廁充當起公民討要說法的最後屏障,我們既驚訝於一些地方乾部法制觀念的淡薄及其對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視,也不禁感嘆當地有關部門的『快速反應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給力』防范自焚,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了。
某些領導乾部有『土霸王思維』
就在幾個月前,國務院辦公廳曾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城鎮房屋拆遷立項前要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特別是被拆遷人的意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國土資源部更是一再發文,嚴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開發、拆遷。遺憾的是,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確禁令,都沒能化作一些地方的執行力、改變某些領導乾部的『土霸王思維』。就在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餘波未了之際,不簽字就停薪停職的『株連式拆遷』又在山東鄄城重出江湖。
《物權法》頒布數年後,許多『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私人領域,卻阻擋不了推土機。縱觀多起拆遷悲劇,本該保持中立的地方政府,卻一次次在商業拆遷中衝鋒陷陣。『誰影響嘉禾發展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我只懂拆遷法,不知道什麼物權法』,這些出自地方乾部的蠻橫言語,不僅把自己擺在群眾利益的對立面,也損害著政府依法治國的權威,加大了基層治理的難度和風險。
決不能把民眾當對手
從『野蠻拆遷』到『暴力反抗』,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導火索。對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使命,必須能夠正確處理和應對這一矛盾衝突。
在處理拆遷糾紛時決不能把民眾當對手,把維穩大局『地方化』乃至『個人化』,並以此排斥司法救濟、乾預媒體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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