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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日前發布通知,本市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因精神病、傳染病等在專科疾病就醫的,可直接到指定范圍以內的專科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並享受醫療救助或優撫補助聯網結算待遇。同時確定了本市第三批包括天津市胸科醫院、天津市口腔醫院、天津市中心婦產科醫院等51家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定點就醫醫院。
據了解,醫療救助對象包括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農村五保供養人員、城鄉特困救助人員、市和區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共同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優撫對象包括享受定期撫恤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國家傷殘撫恤的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傷殘人員;享受定期定量補助的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
據介紹,醫療救助對象住院醫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先由基本醫療保險及大額醫療費救助報銷後,其個人負擔部分再按照下列標准實行分段救助,年報銷封頂線為10萬元:3千元以下部分救助20%;3001元至6千元部分救助30%;6001元至1萬元部分救助40%;10001元至2萬元部分救助45%;2萬元以上部分救助50%。對醫療救助對象中重度殘疾人的救助標准,在上述救助標准的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
優撫對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報銷范圍的醫療費中個人負擔的部分,按照下列標准補助。住院(含門診特殊病)補助標准: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1萬元(含)以下部分補助70%;1萬元以上部分補助80%。老復員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傷殘人員1萬元(含)以下部分補助50%;1萬元以上部分補助60%。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5千元(含)以下部分補助25%;5千元至1萬元(含)部分補助40%;1萬元以上部分補助55%。(記者狄慧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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