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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美國專家研究發現,在金錢與幸福之間存在著微妙的關聯,在一定范圍內,人們的幸福感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這項研究基於國民幸福指數,對數十萬美國人進行了調查,並把幸福感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人們每天的情緒狀態,另一種是人們對自己生活方式的更深層次的滿足。
研究顯示,年收入7.5萬美元是美國人幸福的基准線,一個人的收入越是低於這個基准,越是感覺不幸福。如果年收入高於7.5萬美元,無論高出多少,人們的情緒狀態都不會有太大改善。但是,高額的收入由於與社會評價相關,能夠提昇人們的成就感和滿足感。換句話說,收入超出7.5萬美元越多,人們越感覺生活富足和成功,從而得到更深層次的自我價值實現的滿足,也就是第二種層面上的幸福。
由此看來,金錢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人們的幸福指數。那麼,是不是應該追求收入的最大化從而達到幸福的最大化呢?當然不是。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有一個著名的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幸福與效用成正比,與欲望成反比。收入所帶來的效用能使人們感到幸福,而無限的欲望會使得幸福趨向於零。日常生活中不難發現,隨著收入的增加,一些人對物質的需求越來越多,欲望不斷膨脹。但是資源具有稀缺性,欲望得不到滿足,幸福也就無法實現。所以,在不斷追求收入增長獲得效用的同時,還要不斷地調整欲望,以求達到兩者之間的平衡,幸福纔不會離我們太遠。而如何調整欲望,恐怕就要依賴於個人的精神素養了。推而廣之,一個國家國民的幸福感除了與經濟發展程度有關,與這個國家的精神文化狀態也不無聯系。
美國專家的研究還調查了其他一些國家人們的幸福指數,排名靠前的是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國家、加拿大、荷蘭、瑞士、新西蘭和美國等富裕的發達國家。看來,金錢的力量對於現階段人們來說仍然非常重要,7.5萬美元的幸福收入臨界值對於世界大多數居民來說還難以達到。所以,大力發展經濟,盡可能滿足人們的物質文化需要,國民纔能感到更幸福。
由此涉及到發展經濟學的本質問題——發展觀。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認識到,『發展的目的是提高國民的幸福』。經濟學不僅僅關注宏觀經濟的發展,也重視微觀個體的幸福感。
與經濟數據相比,個人的幸福感並不容易計量,但是經濟學家們還是想出了很多辦法,逐步構建起國民幸福指數的研究體系,出現了行為經濟學、實驗經濟學等。國民幸福指數就是這些經濟學研究領域的前沿課題。相信通過經濟學的推動,人們對幸福會有越來越科學的認知,從而樹立正確的財富觀和幸福觀。(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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