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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業婦女在出入一些藥店、小商鋪等地時找人搭訕,聲稱自己是“警嫂”,在服裝廠工作,可以介紹別人在廠內找到待遇不錯的工作等等。結果,她的這番謊言竟先後讓27名市民信以爲真,先後騙走“找工作錢”6萬餘元,並騙走多人手機、黃金首飾等物。
被告人佟某是一名年近五旬的婦女,無業,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07年7月至2010年2月間,她在本市河北區、紅橋區、南開區、河西區等地,謊稱自己的丈夫是警察,以爲他人介紹工作爲手段,騙取被害人幺某某等27人現金共計61640元及手機、黃金首飾等物品。而佟某每次的作案手段都如出一轍:在出入一些藥店、小商鋪等處,與他人搭訕伺機尋找作案目標,通過自己的花言巧語取得對方信任,然後藉機以替對方找工作爲由騙取被害人財物。幾年下來,她竟先後騙了27人,騙得的錢先後被她揮霍殆盡。
河北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爲,佟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萬元。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鄭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