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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下午,外交部外交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前駐法大使吳建民做客強國論壇,以『推動落實千年發展目標,中國發展定位及發展方向』為話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叢林漫步』提問,如何看待發展權與其他人權之間的關系?
吳建民回答稱,為什麼發展中國家特別強調發展權,與它所處的階段不一樣有關系。在1996年到1998年,我是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的大使,也是中國出席三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中國代表團團長。這個過程中我發現發達國家跟發展中國家在談到人權問題時強調的重點不一樣。關於人權領域有兩個國際公約,一個叫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個叫做《政治與公民權利公約》,這兩個公約中國都簽了字,第一個公約中國批准了,第二個公約中國正在批准過程當中。我發現在聯合國委員會上面,發達國家比較強調政治與公民權利,發展中國家比較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在我們看來人權是一個整體,但是各國處境不同,強調的重點不一樣,這是應當准許的,道理也很簡單。一個沒有飯吃的人,首要人權就是吃飽肚子,一個生病的人首要的人權就是看病,一個無家可歸的人它的首要人權就是有房子住。所以發達國家因為早發展,在這方面溫飽問題早就解決了,他們比較強調政治和公民權利。發展中國家很多地方溫飽還沒有解決,當然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這方面強調得比較多。發展權屬於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一部分,發展中國家強調這些權利很有道理。發展中國家處在這樣一個階段,他們首先要解決發展問題,並不是說對其他政治公民權利不重視,也是重視的,但是重點有所不同。(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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