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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臺的《廣東省扶貧開發工作問責暫行辦法》規定9種情形應該問責,包括:沒有積極采取措施幫助貧困家庭解決困難,導致應接受義務教育的貧困家庭子女因貧困被動輟學;對幫扶資金管理、使用不當等情況,對幫扶、被幫扶方負責人實行問責。問責方式分為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
雖然問責制已不新奇,但將扶貧濟困與官員的『政治生命』掛上鉤,依然有其亮點。尤其是,扶貧存在執行力不強、落實不到位,甚至失職瀆職、違規挪用扶貧資金等性質惡劣的問題,官員責任追究制度的創建更顯不可或缺。
必須正視的現實是,廣東已展開多年的扶貧幫困,策略不少,力度不小,成效巨大,但依然未能達成『共同富裕』的目標,甚至出現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拉大的現象。僅是粵北和粵東西兩翼,貧困人口仍有70多萬戶300多萬人。省委書記汪洋有一個振聾發聵的說法,『全國最富的地方在廣東,最窮的地方也在廣東。到現在這個發展階段,最窮的地方還在廣東,這是廣東之恥,是先富地區之恥』。實施扶貧問責制,可視為強化扶貧力度、打好縮小貧富差距硬仗的一個重錘。
再者,扶貧不力問題客觀存在。廣東省政協最近一項調查發現,全省還有220多萬戶人家住在泥磚茅草房中。省政府提出從2008年開始用5年完成泥磚茅草房的改造,但進度很慢。此前3年時間曾進行過一輪改造,只改造15萬戶。如果按這個速度,至少還要50年纔能全部改造完。這是不可想象的。同時,涉及扶貧不作為、亂作為的案件時有發生。如潮州市拖延34個貧困村扶貧資金,河源市扶貧辦違規挪用扶貧專項資金等。
扶貧濟困是我國社會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級政府及『公僕』們的職責所在,但有些人顯然輕視了這一點。一些地方官員慣於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逢年過節到貧苦戶走一走,還不忘大肆宣傳,以顯示重視扶貧、關心貧苦戶的疾苦。有些官員深諳扶貧不像建一棟樓、搞一個廣場、開通一條路等容易『證明』政府的功績及官員能力,不惜投入重金搞錦上添花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對貧困群眾的雪中送炭、造福民生的濟困工程卻是『吝嗇鬼』。有的官員與老板稱兄道弟,而對貧困戶像避瘟神。這類不問民間疾苦、乃至心懷鬼胎的官員不可能將心思放在困難群眾的身上。
從社會發展的進程看,貧困及貧富差距的存在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貧困被漠視,差距被忽略。要使各級政府官員不敢怠慢扶貧濟困,對不作為者必須要傷其筋骨。對胡作非為者,更應用黨紀國法嚴懲不貸。這不僅必要,而且非常必要。任何時候,動到官員的烏紗帽,比開一百次會、發一千個文件更有震懾力。(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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