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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付國務院要求煤礦和非煤礦山領導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昇井的23號文件,廣西河池市一家煤礦突擊提拔了7名礦長助理下井帶班,而包括礦長、副礦長在內的5名主要領導卻穩坐在辦公室裡。(9月20日新安傳媒)
替身這個詞,我一直覺得遙遠,從史書上看來,特別在戰亂時代,一般大佬都要找替身,而且還不是一兩個,其特點是要和本尊長得像,能起到以假弄真的作用,讓那些想刺殺本尊的人往往無從下手,或者出現『殺錯人』的現象。
稍作思考,那些替身除了長得像本尊以外,還有其他特點,就是都是走投無路的人,誰都知道,兵荒馬亂的年代,替身時刻有著生命危險,所以一般能有生存能力的人都不會去的。可是偏偏在今天,我儼然發現,原來替身我們只有咫尺之遙,君不見礦領導怕死也找起了替身。
其實,國家明確規定的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並不是個多麼危險的事,礦井裡既沒有殺手刺客,也沒有無端射來的流彈,井下有的只是純朴善良勤勞的礦工兄弟,礦領導何須怕成這樣,甚至連個相貌相像的替身都不願找,大腿一抬,穩坐辦公室裡呢?
礦領導自己始終不願下礦,到找替身下礦,著實讓人很糾結,政府的本意僅僅是想遏制地方經濟發展的畸形衝動以及喚起對生命應有的敬畏和尊重,並不是針對和刁難礦領導,更沒有要求礦領導去乾礦工們的活,下井只是聯絡聯絡員工感情,查查工作進度和情況,並不是冒著多大生命危險的事。為啥礦領導偏偏要在這事上斤斤計較,寸步不讓呢?
最後,礦工們的『替身』是不是真的『走投無路』了呢?我想道理上應該不是,至少他們沒去做礦工,說明他們比礦工強,但事實上是否『迫不得已』就不得而知了,礦領導始終不肯下井真是讓人很糾結,包括政府,礦工,還有你和我。(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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