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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就因公出國(境)、因公出省進行明確限制,規定凡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者,須於回國20天內向市外國專家局或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外僑辦提交內容豐富、詳實並不少於3000字的出訪報告。
《規定》中明確,各縣(市)區正職和政府序列的縣(處)級人員原則上每年因公出國(境)不超過1次,但並不是必須出訪1次;分管外事、商務、旅游的縣(處)級人員嚴格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其他縣(處)級人員1個任期內出國(境)不超過兩次或兩年內出國(境)不超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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