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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的一天,劉女士興高采烈地來到和平區南京路某大型時尚商場購物。在賣鞋的櫃臺,她看上了一雙鞋,正准備到銀臺結賬,突然發現手機不見了。她想起來,自己在進商場的一個通道時,被人撞了一下,手機一定是在那丟了或是被人偷了。於是,她立刻報警,並通知了商場保安。民警和保安帶著劉女士來到保安室,查看監控錄像,竟發現監控事發通道處的攝像頭並未開啟。監控人員解釋說,商場把主要監控精力放在了防火安全上。更讓劉女士感到吃驚的是,這家商場當天發生了四起盜竊案件,前後不到一個小時時間,而且都是在她報警的那個通道。就這樣,仍然沒有引起保安人員的重視。攝像頭變成了商場的一個擺設,讓作案人員有機可乘,也給公安民警破案帶來不便。
劉女士覺得:沒有保管好手機,自己是有責任的。但是商場把監控攝像頭當成擺設,沒有安全保障,讓顧客怎麼在商場放心購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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