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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地——天下鳳凰大酒店。 |
荊楚網消息(楚天都市報):湖北陽新16歲少女邱阿紅(化名)在湘西鳳凰古城不堪受辱,跳樓身亡。昨日陽新縣司法工作人員陪同其家屬趕至鳳凰縣維權,記者一同前往。鳳凰縣公安局張姓副局長告訴記者,5名犯罪嫌疑人已於前日以涉嫌強奸罪被依法逮捕。
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昨日下午,鳳凰縣公安局一張姓副局長介紹,案件發生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9·4』案件處置指揮部,要求迅速破案,依法嚴肅查處。
9月5日,鳳凰縣公安局成立『9·4』專案組展開偵破;9月8日,案件成功偵破,縣公安局依法對林某、龔某、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案發前,龔某為鳳凰縣公安交警大隊民警,徐某為鳳凰縣公安交警大隊協警。
鳳凰縣人民檢察院也提前介入此案,前日經鳳凰縣人民檢察院批准,以涉嫌強奸罪,對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陽新政府派專人協助維權
前日,《湖北16歲烈女殞命鳳凰古城》經本報報道後,邱阿紅的家鄉陽新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委托陽新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陳新啟陪同邱阿紅的家人前往鳳凰縣維權,本報記者一同前往。幾經輾轉,邱阿紅的家人於昨日傍晚再次來到鳳凰這個傷心地。
到達鳳凰後,看到燈火輝煌的『天下鳳凰大酒店』,邱阿紅的父親邱永貴讓出租車停下,他望著女兒出事的酒店,聲淚俱下:『苦命的女兒就是從這家酒店的9樓跳下的。』邱永貴說,這次到鳳凰不把女兒跳樓的真相弄清楚,他不會回老家。
此事引起眾多網友關注,本報報道刊出後,被200多家網站轉載,眾網友對這5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譴責,特別是對涉案的民警龔某、協警徐某知法犯法表示強烈憤慨。
警方先前通報強奸案情
昨日中午,記者在長沙陪同邱阿紅家屬見到了此案代理律師唐先生,他介紹了前期與警方接觸的情況。
唐律師介紹,9月10日,他受邱阿紅家屬委托替邱阿紅維權。隨後幾日,他陪同家屬與警方見面進行了交涉。
據稱,在9月13日,警方向家屬通報了邱阿紅的死因。在會上,警方告訴家屬,邱阿紅被人強奸,涉案5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說,案發當天下午6時許,韓某、王某在912房間強奸麗麗(邱阿紅的朋友),林某、龔某、徐某則在929房間強奸邱阿紅。邱阿紅曾反抗想逃,但房門被龔某和徐某死死堵住。他們將她拽了回來,林某打了她一耳光,並將她一腳踢倒在床上。
林某強奸了她後,龔某和林某等繼續在房裡對邱阿紅施暴。邱阿紅於6時45分再次從房間逃離,經客房過道跑至窗邊,從9樓跳下……
質疑
家人對此案提出五點疑問
聽到這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消息後,邱阿紅的家屬表示,一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並對此案的處理提出幾點質疑。
疑點一:未成年為何通報成年?
鳳凰縣公安局在網上的公告稱,『9月4日晚7時許,鳳凰縣天下鳳凰大酒店發生一起女青年跳樓死亡事件。』邱永貴說,明明女兒纔16歲,還未成年,怎麼就成女青年了?
疑點二:為何要重新屍檢?
9月13日,鳳凰縣公安局稱此案移交到湘西自治洲公安局偵辦,要進行二次屍檢。家屬並沒有要求,為何警方要做第二次屍檢?警方在第一次調查中是不是遺漏了有關送檢項目?
疑點三:為何不及時通知家屬?
9月4日,邱阿紅跳樓身亡,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纔得到消息。邱永貴說,出事時,女兒身邊就有身份證、手機等物品,警方很容易找到家人的聯系方式,為何要拖延兩天纔通知?
疑點四:鑒定結果為何遲遲不公布?
9月13日,案情通報會上,鳳凰縣政法委負責人承諾於9月14日出鑒定結果,為何至今沒有下文?
疑點五:警方通報為何避重就輕?
9月13日,警方向家屬及律師通報案情,明確表示邱阿紅跳樓前被人強奸。9月20日,鳳凰縣公安局通報案情時,為何只表述為猥褻?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記者衛華報道:陽新16歲少女去鳳凰游玩,不堪猥褻跳樓身亡(本報曾作連續報道)。昨日,湖南鳳凰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出通告,此案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強奸罪,被依法逮捕。
該公告是在昨日中午12時57分刊發的。公告稱,2010年9月4日下午,鳳凰縣天下鳳凰大酒店發生一起女青年跳樓死亡事件。事件發生後,鳳凰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9·4』案件處置指揮部,要求迅速破案,依法嚴肅查處,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3日,經鳳凰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因涉嫌強奸罪,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該公告還稱,在該起案件的偵辦過程中,鳳凰縣公安局嚴格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要求,依法公正、從快調查取證。司法機關將依法盡快審理辦結。歡迎群眾監督。
鑒於此案有一名民警和一名協警涉案,鳳凰縣公安局已制定出嚴格的隊伍教育整頓方案,在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嚴查公安隊伍中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執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記者發現,鳳凰縣公安局於9月20日刊發的『鳳凰縣9·4案件事實真相』通告已被刪除。知情人稱,新的公告的刊發應該是對於網民就9月20日公告中5名嫌犯涉嫌罪名的含糊措詞作出反應。
昨日,記者在網上瀏覽黃石少女跳樓一案的新聞時,網上對此案件有許多評論。同時,死者家屬也指出該案的一些疑點——
疑點一:鳳凰縣公安局在案發長達16天後纔發出的『9·4案件事實真相』通報中,對事件表述及定性語為『韓某等人多次猥褻邱某並欲與其發生關系』,『涉嫌犯罪』,『依法對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嫌疑人到底涉嫌犯的什麼罪,韓、林二人究竟誰主誰從,這些要素為何如此含糊,警方行文措詞為何如此有失嚴謹?
疑點二:分別身為鳳凰縣公安交警大隊民警、協警的龔某和徐某,與當地修車的林某、開公交車的韓某等人到底什麼關系,是不是相互勾結的流氓涉黑團伙?為何對5名涉案人員排序中,將兩人的名字排在最後,他們在事件中究竟實施了哪些行為,兩人到底屬主犯還是從犯,其在此案中的性質如何認定?
疑點三:媒體披露死者家屬到了鳳凰縣後,該縣政法委一負責人接待了他們,准備給他們安葬費及部分賠償金6萬元,並且要先火化再談賠償,少女的父親和哥哥沒有接受。當地政法委如此處理是否符合辦案程序,賠償金誰出?
疑點四:家屬要求屍檢,檢查死者在KTV喝的酒裡有沒有被下什麼藥。為何直到8日,當地警方纔應其要求送檢。難道這不是警方偵查此案所必須主動采取的關鍵環節嗎?與被害少女同行的另一女孩也被性騷擾,同起案件為何不能同時公布調查結果?事發酒店為何對被害人的求救無動於衷,它在此案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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