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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是河東區一品家園小區居民。近日,小區業委會在小區內貼出公告,內容是業主委員會成員要收取報酬,還列出了人數和具體標准。我們居民感到很奇怪,小區業主委員會應該是代表業主的利益,熱心公益事業,怎麼能這樣公然收錢呢?一品家園小區居民
附記 接到讀者來信後,記者采訪了一品家園小區的部分居民。一位居民告訴記者,在業主委員會張貼的公告上,明確地寫著勞務費分配情況:主任150元/月,副主任100元/月,委員50元/月。居民們算了算,每月總共需要800多元。
市物業辦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業主委員會是公益組織,不能收取報酬。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每年不超過實收物業管理服務費1%的比例提取活動經費。但這筆經費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召開業主大會等活動,不應該變成勞務費。
本報記者 趙寶起 實習生 劉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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