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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餘曉潔)25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到2015年,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鍾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破壞性地震發生後,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為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提出,到2015年,我國要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2020年,建成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城鄉建築、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能抗御相當於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地震科技基本達到發達國家同期水平。
在『大力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方面,《意見》細化了四點要求。
首先,健全完善地震應急指揮體系。增強地震預案及相關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適時組織跨地區、跨部門以及軍地聯合搶險救災演練。
其次,加強國家和省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軍地地震應急救援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部隊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加強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醫療、交通運輸、礦山等相關行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抗震救災能力。積極推進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和社會動員機制建設。
第三,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統籌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
第四,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加強救災物資設備的質量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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