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99元平安香、699元許願香、888元發財香、1888元××香……在寺廟燒『高香』不僅浪費錢財,而且污染環境。今天(25日)下午,(山西)省旅游局召開座談會,對規范我省(山西)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提出方案,規定了『高香』的規格,並肯定了五臺山規范燃香活動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山西是文物旅游重點省份之一,寺院眾多,廟宇林立,燃香習俗由來已久,一些地方利用燃香活動謀利,由此引發的游客投訴成為近年來旅游投訴的熱點。根據規定,在我省宗教旅游場所銷售和點燃的單炷香直徑不得超過1厘米,長度不得超過50厘米等;原、配料不符合質量標准,易產生有害氣體,易引起火災的捆綁香、成套香及塔香,和直徑大於5厘米、高度大於20厘米的蠟燭等一律不得生產銷售。銷售時要明碼標價,嚴禁無商標、無廠名、無廠址電話的香蠟商品上市,杜絕越店經營、尾追兜售、強買強賣、漫天要價等違規行為的發生。五臺縣、繁峙縣旅游、宗教部門與各寺廟也簽訂了《文明燃香責任書》,寺廟承諾不經銷高香大蠟,不使用大型香爐,廟內不燃香點蠟。五臺山佛教協會還號召寺廟僧眾自覺帶頭,引導香客信眾文明燃香,保護環境。
十一長假臨近,省旅游局公布規范宗教旅游場所燃香舉報電話,游客在宗教場所燃香如遭遇違規行為時,可撥打0351—7325012進行投訴、舉報。(高萱)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