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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年底前對城市低保戶認定進行排查,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實現『應退盡退』。為保護低保對象隱私,不提倡對低保申請人進行網上公示。(9月27日《新京報》)
『開奔馳領低保』、『局長夫人領低保』之類的現象早已是屢見不鮮。民政部此次排查城市低保戶的行動,可謂是應時之需。如果排查得力,自然是個『既叫好又叫座』的政府行為,一方面減少了福利貪腐現象,讓福利資金按需分配,另一方面,還是個得民心的舉動,我國的低保制度也會喚回從前的公信力。但問題是,此次排查果真就能起到『藥到病除』的效果嗎?
百姓騙保只是『開奔馳領低保』的原因之一,許多市民也確實存在隱瞞收入、故意哭窮的習慣,但這不是最主要的。因為低保這事不是想騙就能騙來的,最終的決定權還應當歸於地方上的權力或是官員。如何驗明收入、低保給誰、給多少個名額,很多情況都是人說了算,而不是制度說了算。歸為一言:低保排查的重點應當在於權力自身,而非在於公眾。
然而,此次排查低保卻只查騙保、不查權力貪腐;只調查百姓收入,不管民政權力的自肥現象。如此一來,權力腐敗、權力自肥現象必然還會有恃無恐,查完了這批不要緊,下一批再給自己人就是了。沒過幾年,『開奔馳領低保』、『局長夫人領低保』等現象又會風生水起。
在筆者看來,排查低保的重點必須放在權力監管之上。要明白,權力腐敗是騙保的根源。而且,對民政權力中出現的腐敗問題,還不能只落實到『應退必退』的淺層面,對待問題官員,還要問責到低。讓那些覬覦低保資金的官員,產生一種『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恐懼感。(王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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