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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昨天(28日),四川省舉行《城市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處罰權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包括城管行政執法部門相關負責人、律師、普通市民代表等在內的11位聽證代表參加。大部分人明確反對城管擴權。詳細情況,我們連線中央臺記者劉濤:
主持人:立法聽證會上,聽證代表爭議的焦點是什麼?
記者:焦點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個就是城管應該多管點還是少管點。條例提出,城市執法部門也就是城管對違反城市規劃管理規定、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十類行為可以實施行政處罰,這涉及規劃、衛生、市政、綠化、環保、工商、公安等多領域,這在國務院明確的城管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7個方面的基礎上,四川省增加了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的處罰權。11名聽證代表大部分都反對城管擴權,他們認為現在不斷曝光的城管打人事件,就是因為城管的權力太大,應該限制城管權力,而且城市很多違法行為需要專業部門的專業鑒定,比如說油煙機擾民需要環保部門確認,城管根本沒有這個能力和精力管這名多事情。
第二個焦點就是怎麼樣讓城管能更文明執法。雖然條例規定『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活動中應當語言文明、行為規范、程序合法』,『不得采取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方式』,但聽證代表坦言,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會發生城管毆打攤販等事件,所以就有代表建議,執法人員中女性和40歲以上的中年人應該佔一半,女性執法溫柔,中年人比較理性,這樣會減少衝突。
第三個焦點就是是否應該聘請協管員。《草案》提出:城管可以聘請社會人員負責宣傳有關法規政策,勸導、引導公眾遵守城市管理相關規定,這些聘請的人員不具有執法主體資格,不得實施行政處罰。很多聽證代表認為,目前許多社會矛盾都是由於協管員也就是城管招聘的社會人員素質較低引起的,而協管員本身不具備執法資格,對城市管理作用不大,建議取消。
不管聽證代表如何爭議,最終的目的都是要規范城管執法行為、改善城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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