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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和27日,國家體育總局高層連續出面談足球的反腐倡廉。既看到了光明前景,又不免感到一絲懮慮,不吐不快。
謝亞龍被依法立案偵查,確實出乎很多人意料。當然,先進去的那哥幾個,很可能他們和『龍王』是沆瀣一氣。謝亞龍究竟是貪官還是昏官,貪了多少或昏到什麼程度,法律自然會給個明明白白的答案,這裡沒必要『八卦』。想要說的是,謝亞龍主政中國足協四年,上級的紀檢、監察部門就一丁點有關他不正常現象的蛛絲馬跡都沒發現?如果是的話,那麼謝亞龍隱藏得也忒深了,都能執行特殊任務了。但是,可能嗎?
謝亞龍的辭職報告中寫得清清楚楚,媒體是沒有『亮點』就賣『污點』。難道媒體報道的這些全是捕風捉影,憑空捏造?即便『事出有因,查無實據』,那麼謝亞龍把中國足球搞成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總是事實吧,他還有資格去中體產業當董事長,拿一百五十多萬年薪嗎?遺留下的『愛福克斯事件』又是如何通過離任審計的呢?《三字經》說得好:『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古人就把『問責制』講得深入淺出,通俗易懂。
綜合這些個問號,給它起個名字叫『謝亞龍現象』。謝亞龍本人若是看見或聽到,大概又要罵記者『無事生非,找茬打架』,沒辦法,誰讓他犯事了呢。
體育圈子內長期存在三種『潛規則』,第一,民不舉,官不究。第二,民若舉報,官不深究。第三,家丑不可外揚,內部處理。還有第四種、第五種乃至第N種,就事論事,不往遠了扯。『謝亞龍現象』的本質不是制度缺失,也不是監管不到位,而是一種對不正常現象的『集體無意識』!法規制度碼起來一大摞,想管也沒有什麼管不了的,管不了地方單位,最起碼也能管好自己的直屬機關。有些話還是點到為止比較好。
新報記者趙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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