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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據新華社10月4日電陝西省銅川市公安局日前發出的養犬整治通知要求,從10月1日起,對不符合規定的犬只予以收容或捕殺。
據了解,銅川市公安局於今年7月和9月兩次發布通告,規定非獨院獨戶居住的城鎮居民禁止養犬,不符合規定的犬只,必須在9月30日前自行處理;從10月1日起,凡未經審批的非法犬只,公安機關和鄉鎮政府將予以沒收或捕殺。另外,嚴禁居民在城市的公共道路、廣場、草坪綠地遛犬;嚴禁攜犬進入機關單位、賓館、酒店、飯店、商店、學校、醫院、公園、體育場等公共場所;嚴禁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銅川市公安局表示,國慶期間公安機關暫不安排『打狗』行動。假期結束後,主要還是繼續加強對養犬通告的宣傳,並開始對流浪犬和不符合規定的犬只進行收容,並對瘋狗進行捕殺。公安機關會進一步完善養犬的後續管理措施和辦法,人性化地處理養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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