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備受關注的『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襲案有了新的進展,該案已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移送石景山檢察院。
因對罪名認定及傷情鑒定有異議,方舟子、方玄昌二人將向檢方申請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方舟子的律師彭劍證實,方舟子和方玄昌的傷情鑒定結果都是輕微傷。彭劍表示,方玄昌受襲時間雖然比較早,但傷情鑒定結果也是最近纔知道的。從方玄昌的傷情來看,頭部系要害部位,傷勢應該在輕傷以上。
『如果只是想找人教訓一下方舟子,肖傳國不可能花10萬元去僱傭打手,這明顯是想置方舟子於死地。』彭劍表示,方舟子二人均認為應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對肖傳國等人起訴。
資深律師董正偉表示,將本案涉案人員定性為『涉嫌尋釁滋事罪』起訴不妥。尋釁滋事一般是指無事生非,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最高量刑為5年有期徒刑。
肖傳國實施故意傷害的目的非常明顯,不符合尋釁滋事犯罪的構成要件。如果肖傳國等人最終被司法機關認定為尋釁滋事罪,量刑會比故意傷害罪(未遂)更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