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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真正的市場運行機制既需要有實力的龍頭企業,也需要一大批有活力的中小企業與之配套,這樣纔能形成一個有效運轉的市場體系。』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朱宏任談到《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發布後一些人士擔心企業兼並重組有可能會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時如此表示。
強調兼並重組並非忽視中小企業朱宏任說,企業兼並重組的目標是做大做強優勢企業,鼓勵優勢企業強強聯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資源配置效率,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大企業的發展需要眾多的中小企業配套協作,培育大企業有利於帶動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在推進企業兼並重組的同時,要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大中小企業優勢互補、協調發展。
去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乾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強調『鼓勵東部地區先進的中小企業通過收購、兼並、重組、聯營等多種形式,加強東部與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合作,實現產業有序轉移』。因此,要把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與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文件結合起來,在鼓勵優勢企業做大做強的同時,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形成合理的產業組織結構。
對於如何使中小企業和國有企業共同發展,朱宏任指出,可以通過兼並重組壯大企業的實力,形成企業有效的組織形式,更加有效地配置資源,大企業發揮龍頭企業作用,一些中小企業可以與大企業一起形成合理的產業集群,更好地發揮中小企業的配套作用。強調企業通過兼並重組做大做強,但也不能忽視中小企業在其中發揮的作用。真正的市場機制運行既包括有實力的龍頭企業,也需要一大批有活力的中小企業與之配套,這樣纔能形成一個有效運轉的市場體系。
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是發展的需要朱宏任強調,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是發展的需要。首先,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是適應世界經濟深刻變化、增強我國經濟抵御風險能力的有效途徑。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帶來了極大的衝擊和挑戰,目前我國經濟回昇向好的基礎還不牢固,仍需采取措施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通過推動企業兼並重組,能夠有效盤活企業存量資產,整合生產要素,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運營效率;能夠有效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發展的活力和動力;能夠有效提高企業開拓市場的能力,擴大國內需求,拓展發展空間,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其次,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部署。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有利於解決我國企業『弱、小、散、差』的問題,改善企業組織結構,提高產業集中度;有利於企業集中力量,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有利於加快企業技術改造,提高各產業的整體技術水平,改變企業裝備和工藝水平落後的局面;有利於解決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加速淘汰落後產能,引導和推動資源向優勢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集聚,推動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昇級。
第三,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是新時期搶佔制高點、爭創競爭優勢的必然選擇。當前,世界經濟復蘇的基礎仍然脆弱,貿易保護主義明顯抬頭,國際間產業競爭更加激烈,我國產業發展面臨的外部壓力更加凸顯。在這種形勢下,促進企業兼並重組,能夠使分散的資金、技術、營銷、人纔等資源有效地整合起來,擴大企業規模,壯大企業科技實力,提高企業素質,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更有力地開展國際競爭。
兼並重組必須堅持市場化運作針對在以往企業兼並重組中有許多案例是由政府牽頭促成的,甚至有的是由政府包辦,市場的作用顯得微乎其微,朱宏任表示,如何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是做好企業兼並重組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提出四條基本原則,前三條都是強調促進企業兼並重組必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首先,兼並重組的行為主體是企業,政府應充分尊重企業意願,通過完善相關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激勵企業自願、自主參與兼並重組。其次,兼並重組必須堅持市場化運作手段,企業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在平等協商、依法合規的基礎上開展兼並重組活動,政府部門要規范行政行為,防止出現所謂的『拉郎配』行為。第三,要努力完善市場機制,促進市場有效競爭,對達到經營者集中的法定申報標准的企業兼並重組要依法進行反壟斷審查,形成結構合理、競爭有效、規范有序的市場格局。
朱宏任指出,與以往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政策文件相比,《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從解決企業兼並重組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出發,全面、系統地提出了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政策體系,既立足於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又注重發揮政府的引導和促進作用;既注重落實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的相關任務和要求,更注重消除長期以來制約企業兼並重組的制度障礙;既有指導性的意見,也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據了解,從引導和扶持企業兼並重組的政策措施看,《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從實際出發,著力減輕企業兼並重組的各種負擔,既提出了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手段,同時結合實際提出了債務處理和職工安置等方面的措施,並著眼於長遠提出了推動企業自主創新、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實現有政策,進一步研究細化相關政策措施,力求形成完善的政策體系。(晁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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