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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10月5日電(記者茆雷磊)香港一名由男性變為女性的變性人士,為了與『男友』注冊結婚而向特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復核,法院5日裁定其敗訴。
這名變性人士是香港本地居民,由於早前與男友注冊結婚時被特區政府婚姻登記處拒絕,因此向特區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復核,希望法院否決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做法。
法官在5日的判詞中說,根據香港的婚姻條例,婚姻必須是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的結合,而所謂男性、女性的定義,是指出生時的性別,並不包括接受變性手術後的性別。判詞還說,香港社會的共識並不接受變性人士婚姻,因此法庭認為,為了保障變性人士結婚權利而修法的要求,缺乏充分理據。
法官也表示,知道變性人士所面對的痛苦和不公平對待,期望本案能促使特區政府就性別認同及變性人婚姻權利等問題展開公開諮詢。這名變性人士的律師在法庭作出判決後說,當事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失望,並將繼續上訴,爭取自己作為女性的身份得到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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