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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上個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稿)》,擬規定水污染納入法律援助。日前,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處處長許冷表示,今後大氣污染等事件,都可能納入法援范圍。
許冷表示,盡管目前水污染受害者諮詢數量不多,水污染對人們的生產、生活乃至生命健康都可能產生威脅,將其納入援助范圍,是保障民生的具體體現。
許冷提到,去年北京賦予法律援助在突發性公共事件後期處置中的職能。『當前,國家倡導低碳、環保,此次水污染納入范圍提議獲得采納,今後隨著發展,因污染問題引發的相關民生內容可能會逐步進入法援范疇。』她說,如大氣污染、噪音污染等,都是市民面臨的問題。
曾辦過多起法援案件的北京易行律師事務所鄭環宇律師表示,水污染等環境問題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涉及的很可能是群體事件,而且污染的危險是潛在的。
鄭環宇還認為,水污染等環境污染受害者在實際法律維權中,還可能遇到難題,比如污染造成的損失如何計算等問題。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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