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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0月11日訊
在貨車上偷電瓶,在廠房辦公室偷電腦,在食品店裡偷口香糖,就連服飾店裡的衣褲、快餐店裡的飲料都不放過。而且,這伙『飢不擇食』的小偷作案時總是采取『打包政策』。永康法院日前對該起盜竊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姜見、趙祖應、李宗正因盜竊罪分別被判處7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相應罰金。
來永康打工的貴州人姜見、趙祖應與雲南人李宗正三人平日裡常在一起玩。前一陣子覺得手頭有點緊,他們三人一拍即合,決定靠盜竊『發財』。今年1月18日晚,姜見和羅應兵(另案處理)來到永康市經濟開發區轉悠,尋找下手目標。最後,他們在一家副食品小店門口停了下來,確定周圍沒有人之後,兩人以手抬卷簾門的方式進入了店內。搜索了一陣,他們發現店裡並沒有什麼特別值錢的東西可偷,『飢不擇食』的兩人決定實行『打包政策』。拿走了店內的5盒口香糖和一筒真知棒,外加4瓶王老吉,總共價值171元。
得手之後,他們幾個越發猖狂起來,常常趁著月黑風高伺機作案,且從室內偷到了室外。今年1至2月,短短兩個月時間,他們幾人瘋狂作案13次。就在他們為找到了一條不錯的生財之道而滿心歡喜時,永康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將三人抓獲,他們的發財夢也戛然而止。
據金華晚報通訊員劉婷婷盧文偉記者胡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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