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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在眾人眼中,楊某身為國內某報社駐黑龍江記者站站長,整日出入各大機關,人脈廣泛。在楊某被判入獄後,被詐騙共計73萬元的11個人纔恍然大悟,原來其所稱能托關系辦工作全是謊言。
2005年初,楊某以原來同事鄭某的身份信息和自己的照片博得國內某報社信任,成立了該報在黑龍江記者站,並擔任記者站站長。
2006年末,一次酒局中,受害人王某希望把兒子安排到某事業單位工作,向楊某支付8萬元好處費,但工作一直沒有落實,礙於面子沒有向楊某索要費用。
2007年5月,楊某稱將擔任東北三省所有記者站的主管領導,求其辦事的人越來越多。楊某又以借款、辦工作等方式,再次詐騙7萬元。
楊某違規舉辦多起活動,報社將其解聘並在媒體上聲明楊某不得再以記者站名義開展任何活動。2008年,楊某又詐騙一被害人7萬元。
此後,楊某又以辦工作為由,先後詐騙多人,2009年,經舉報楊某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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