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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盛傳的『網吧放電影得交版權費』消息將成為現實了。中國影著協理事長朱永德日前宣布,《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收取標准》和《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轉付辦法》上報國家版權局公示後已獲批准通過。今後國內網吧、長途大巴播放電影必須向影著協繳納一定的版權費用。京滬等七八個省市將成首批施行區域,由『影著協』聘請地方上『有人脈關系』的人員進行收取。
影著協終於得償所願。像先前的音著協一樣,有了版權費這個穩定並龐大的財源後,他們可以不必為經費犯愁了,甚至可以從此過上非常幸福的生活。雖沒有財政撥款的行業協會,但有了版權費這個財源,他們的日子可以比公務員過得更滋潤了。
從法理上說,網吧放電影,當然是應該向版權人支付版權費的,這是版權人的正當權益,這樣纔能鼓勵原創,纔是一種公平的分利模式。可顯然,從先前音著協的作為來看,收費根本不是為了保護版權人利益,不是為版權人維權,而純粹是行業協會創收的一種手段。維權,只是一個幌子。
先來看看音著協吧,說是為歌手們向KTV歌廳討版權費,可是,歌手們能拿到多少錢呢?音著協在分配方案中說,從2007年到現在,音集協已在26個省份啟動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累計收到版權費1.7億元。按照分配方案,音集協將提取50%作為管理費用,這意味著著作權人至多只能分到一半——實際上,再加上其他環節上的雁過拔毛,著作權人可能一半都拿不到,最終到手上的錢只能是聊勝於無。
等退潮的時候,裸泳者纔現形。一場高喊著維護音樂版權、捍衛知識產權、轟轟烈烈的維權運動,到了分錢的時候,纔知道支橕著這場運動的真正利益驅動,纔知道到底誰纔是最大的受益者,並清楚地看到『捍衛知識產權』這個煙幕後真正的利益動機。到這個分配結果,你纔明白音集協何以在『保護產權』上表現得那麼亢奮。
由於影著協不是自己親自去收,而是聘請地方上『有人脈關系』的人員進行收取,這又會增加成本。這意味著,最終版權人從影著協手上拿到的錢比音著協還會少很多。版權費本應主要支付給創作者,以保護知識產權和激勵創作者,這也是『版權費』存在的惟一正當和合法理由。可管理費抽去一大半,著作權人所剩無幾,這到底是管理費還是版權費?
影著協從准備收費開始,就沒把版權人放在眼中,他們只是向國家版權局上交了《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收取標准》,並沒有向最大的利益相關者版權人征求意見,接受他們的委托,也沒有向作為被收費對象的網吧和大巴征求意見——僅僅向上上交這個標准,無非是要一個『收費許可證』而已。意圖很明顯,如飢似渴,只想撈錢。
其實,怎麼收費,收多少錢,仍是存很大爭議的。比如許多大巴,雖然配有電視,但實際中並沒有播放電影,憑什麼向人家收費。還有網吧,並沒有一定播放電影,這費到底應該怎麼收?還有收費標准,也存在非常大的爭議,人們紛紛質疑那些電影是不是值那麼多的錢。並沒有一個公認的收費模式和標准,就急吼吼地收費,無非是受到音著協的刺激,想趕緊撈錢,早收一天早發財。
前幾天有媒體報道,為中小企業減負行動中,中國社科院有學者對企業負擔產生的來源進行了問卷調查,有16個部門在被調查之列。調查顯示,對企業造成負擔排在前三位的,依次為環保部門、行業協會、質監部門——這個調查表明,行業協會並沒有成為行業的維權平臺,而是成了一個收費機器。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收費。
這些行業協會的存在,無非會向社會傳遞一種非常惡劣的暗示:不是激勵人們去努力成為生產者和創作者,而是引導人們去當不勞而獲、寄生於人的管理者。這樣的利潤流向,保護的不是知識產權,而是管理權力和壟斷權力。要想獲得最大的利潤,不必去辛勤創作,爭取到管理權力成為管理者就可以了,拿到一個收費許可證就萬事大吉了。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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