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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國的『大興李磊滅門案』今天(15日)上午10時20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殺死6名至親的30歲男子李磊死刑。
法院的判決認定了李磊的犯罪事實:李磊長期對家人不滿,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在大興區黃村鎮清澄名苑北區父親家中,持尖刀先後切割妻子、妹妹、父親、母親和自己兩個孩子的脖子,六人當場死亡。
李磊作案後逃往海南,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李磊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手法殘忍,突破道德底線,社會危害極大,遂作出上述判決。
除了判處李磊死刑外,法院還判決他賠償死者家屬,也就是他的奶奶、姥姥和岳父岳母經濟損失343萬元。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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