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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在開發區工作的張先生介紹,前不久,他的一位朋友要借其駕駛證去消違法駕駛被扣的分。朋友因為酒駕和開車超速,已經被扣了18分。朋友告訴張先生,他已經借了3個駕駛證,分別幫他頂了不同的分值,但還需要再借一個。聽到朋友的要求,張先生很是為難,但最終還是把駕照借給了朋友。
據記者了解,除借別人駕駛證代扣分,甚至有個別人以『借本消分』為賺錢手段。他們手中掌握一些考到駕照卻沒有買車或者長期無車可開的人的駕照,專門為需要扣分者提供『消分』服務從中收取費用,做起了『消除交通違法記分』的生意。
公安塘沽交警支隊的交警表示,針對使用多個駕證消分現象,交警部門已采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法』制度,即駕駛員前往交通違法處理中心處理電子監控設備拍下的違法記錄時,必須出示本人駕駛證。如果同時出示他人駕駛證,那麼被出示證件必須本人同時在場,否則將被『駁回』,不予辦理。(見習記者嚴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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