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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岳村在9月19日被正義的子彈結束了打打殺殺的『江湖生活』。而岳村的保護傘———重慶市交警總隊原總隊長陳洪剛則開始了其長達20年的牢獄生活。一個官至副廳級的警界高官何以淪落為階下囚,何以與『黑老大』岳村沆瀣一氣、稱兄道弟?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向記者披露了陳洪剛的墮落軌跡。
陳洪剛1959年5月出生。1980年,陳洪剛進入榮昌公安局工作,先後擔任了榮昌公安局副科長、科長、副局長、局長等領導職務;1995年8月調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分局擔任副局長、局長、區委政法委書記、區委常委等領導職務;2005年11月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總隊長,還是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與其他落馬官員不同,他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
他是個收禮狂,從1996年至2009年,14年共收錢財380餘次,其中最小的一筆是一對價值100多元的藍色鴛鴦狀瓷器;
他是個炒房族,房產30多處,洋房、公寓、寫字樓、門面應有盡有,而且總能從開發商那裡獲得購房的特別優惠;
他是個投資狂,不惜違規違紀以投資的名義與他人做生意,不僅投資股票、基金和保險,連羊肉湯鍋福彩投注站也不放過……
作為一名副廳級官員,陳洪剛擁有1600多萬元的資產,不能不讓人瞠目結舌。他的貪婪,也為他換來了漫漫20年的鐵窗生活……
41天扳倒
警界高官
2009年9月初,正值重慶『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如火如荼開展之時,重慶市紀委向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移交了重慶市交警總隊原總隊長陳洪剛涉嫌經濟問題的線索。受案後,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成立專案組。
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礎上,專案組把突破陳洪剛的口供作為了該案最大的難點。因為從事公安工作20多年並長期擔任領導職務,陳洪剛具備超強的反偵查意識,對司法機關的辦案流程、偵查技巧十分清楚,深信自己身為副廳級乾部,社會關系網廣,證明自己有罪的人不敢作證,沒那麼容易被扳倒。
在審訊之初,陳洪剛不斷地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收受朋友過年過節所送的錢財並不算受賄,那是朋友間出於聯絡感情的需要,禮尚往來,幫朋友點忙也是應該的』。同時,由於害怕自己的罪行被重判,陳洪剛在供述的時候常以記憶不准為由推翻以前多次作過的供述,企圖蒙騙過關。
為了在最短時間啃下陳洪剛這塊硬骨頭,專案組雙管齊下,一組通過斗智斗勇的攻心戰術,使得陳洪剛的拒供心理漸漸瓦解。另一組,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足跡遍布重慶、廣東、海南等地,完成了對250多個證人的取證工作,核實了其30多處房屋的購買和評估價格等情況,查證並鑒定了128張存折、銀行卡、銀行存單,查實了陳洪剛與他人合伙辦企業、購買股票等數十項投資、經營的事實。
最終,陳洪剛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將自己的犯罪事實和盤托出。而該案從立案到偵查終結,乾警們僅用了41天。
誇耀會鑒古董只為斂財不懂真假廉價贗品照收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透露,從1996年到2009年,陳洪剛所收受的『糖衣炮彈』共涉及受賄金額多達326萬餘元,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社會上某些企業老板所送的錢物,另一種是分管部下乾警所送的錢物。
事實上,陳洪剛對這些行賄人的目的也心知肚明,他曾坦言:『這些行賄人之所以假借生日、喬遷、生病等時機,給我送財物,他們看中的是我手中的職位和權力。』
一房地產老板唐某就以拜年、過節、喬遷之名,先後送給陳洪剛人民幣3萬元,價值2000元的鉑金項鏈,價值近2萬元的茅臺酒兩瓶;得知陳洪剛喜歡手表,又送其一塊價值4萬餘元的勞力士手表;以假投資名義送陳洪剛人民幣20萬元;並在陳洪剛喬遷新居之際為陳洪剛安裝價值4.2萬元的空調一臺。而為此,陳洪剛為唐某開發的一樓盤附近信號燈的審批、安裝提供幫助,並為唐某辦理了3塊特殊車牌。
陳洪剛愛好收藏,時常向身邊的人誇耀自己對古董名畫、名貴手表的鑒賞水平。據陳交待,他在空閑時經常擺弄收藏品。有些人就是看中了陳洪剛的這一嗜好,投其所好,向其行賄。重慶某古玩店業主謝某就是其中之一,從2000年開始至2008年,共送給陳洪剛青花瓷、古代銅鏡、玉手鐲等珍貴物品12件。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陳洪剛宣稱所謂對古董的鑒賞能力名不副實,這不過是他肆意斂財的借口罷了。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告訴記者,不少行賄人發現,陳洪剛對於古董並無見地,甚至到了真假不分的程度,於是開始有人以假冒的古董向陳洪剛行賄,而陳洪剛不問出處,一一笑納。事後經檢察機關查證,行賄人謝某送給陳洪剛的藍色鴛鴦狀瓷瓶,價值僅為100元;東洋軍刀一把,價值200元。這些廉價的贗品,陳洪剛全當珍貴古董收下。
請吃賄賂建立密切關系 『村老弟』出事『陳大哥』庇護
在進一步的深入調查中,承辦人員發現陳洪剛涉嫌對邦德公司負責人岳村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包庇、縱容。
早年,岳村曾在重慶南岸區南濱路派出所任職,其犯罪團伙形成於1996年。而從1995年8月至2005年11月,陳洪剛正好在南岸區公安分局擔任副局長、局長、區委政法委書記、區委常委等領導職務。通過請吃、賄賂、打牌娛樂等,岳村與陳洪剛建立起密切的關系,私底下,陳洪剛稱岳村『村老弟』,岳村叫陳洪剛『陳大哥』。
據調查,陳洪剛先後6次利用過年、喬遷新居等名義收受岳村人民幣3.2萬元,價值為2.6萬元的貂絨大衣。
從2001年至2003年,在陳洪剛的提攜下,岳村由一名普通民警,被迅速擢昇為南岸區公安分局雞冠石派出所副所長、南岸區公安分局南濱路派出所所長。以至於後來岳村辭掉公職,糾結手下形成黑社會性質團伙,陳洪剛也對岳村庇護有加,對其團伙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進行包庇縱容,致使該團伙在重慶市南岸等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999年2月17日,岳村時任民警,其手下毛志傑駕車外出買酒,和行人彭某、劉某發生糾紛,岳村指使團伙成員張建國、周洪等人趕到現場,當場將彭某亂腳踢死,將劉某打成重傷。事發後南岸區警方介入調查,陳洪剛指示:『案件要辦,但涉及的民警就不要查了。』由此案件主使岳村得以安然無事。
2001年,岳村依靠前期斂財,著手成立起西南地區第一家從事私家偵探業務的『邦德商務諮詢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實際經營的業務是,非法實施婚外情調查、暴力追債,跟蹤、監聽,瘋狂對企業老板、普通商戶進行敲詐勒索。
而此時擔任南岸區公安分局局長的陳洪剛,明知岳村從事非法調查業務,卻坐視不管,任其運營發展,最終岳村一伙發展成黑社會性質團伙,危害一方百姓。
2005年,邦德公司成員潘某在南坪某歌城娛樂時被歌城員工打傷,岳村為了掙回面子就安排其手下邀約了社會閑雜人員到該歌城鬧事。接到報警後,陳洪剛再度指示不予查辦,導致該歌城被岳村等人敲詐,損失高達80萬元。
在重慶雷霆萬鈞的『打黑風暴』中,陳洪剛和岳村雙雙落入法網。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0年9月19日,岳村被依法執行死刑。
陳洪剛也領到了20年有期徒刑,並沒收財產40萬元人民幣,追繳違法所得贓款326萬餘元人民幣和財產差額部分584萬餘元人民幣。
違規違紀投資獲暴利 信風水起假名造假證
陳洪剛擁有1600多萬元的資產。檢察官透露,除了受賄外,陳洪剛投資斂財方式的多樣化也令人觸目驚心。
為掩蓋高額不法收入,陳洪剛熱衷於炒房,利用職權先後從多個地產公司老板那裡獲得購房的特別優惠,最高優惠一次多達幾十萬元,因此,陳洪剛以及家人名下房產遍布重慶、海南、廣西等地,洋房、公寓、寫字樓、門面應有盡有;陳洪剛更不惜違規違紀以投資的名義與他人做生意,做股權投資,開飲食店、珠寶店、福彩投注站等,獲利不菲。
為了藏匿財產,陳洪剛甚至還玩起了移花接木的把戲,將多處房產置於他人名下。到了後來,覺得把巨額財產置於他人名下,日後還可能產生麻煩,陳洪剛甚至不惜以身試法,在2001年先後偽造了兩個居民身份證用來轉移隱匿財產。『陳洪海』『王洪江』,這兩個陳洪剛偽造身份證時使用的名字,表面看起來都包括一個陳洪剛的『洪』字,可實際上,這兩個名字對於陳洪剛來說卻有著特殊的含義。
原來,陳洪剛是一個比較迷信的人,時常拜問風水大師,請法師做法事。大師曾告訴他最好把錢存在帶有『水』的名字名下。於是,聽從了大師的指點後,陳洪剛便編造了兩個以『水』作為偏旁的名字,指望能給自己的仕途帶來好運。據《法制日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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