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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短信在韓國可作為支持離婚的證據。韓國首都首爾一家法院最近判決的一樁離婚案就采納了這樣的證據。
首爾一家法院近日批准一名62歲婦女與丈夫離婚,原因是丈夫數月來經常向另一名女性發送諸如『我愛你』、『我好想你』之類的曖昧短信。法院發表聲明說:『依據短信內容,可以判定這名男子與另一名女性搞婚外情。』
由於這名婦女的丈夫先前曾毆打她,法院在判決夫妻平分財產的同時,還判決丈夫向這名婦女賠償5000萬韓元(約合4.4萬美元)。
不過,這家法院的發言人對媒體說,法院判決夫妻離婚還需更多證據,而非僅僅幾條曖昧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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