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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溫州市政府介紹,溫州市的樓市與上海、北京、杭州、廣州等地有所不同,本地因土地供應量及房源明顯不足,購房人群大批『出擊』在外,主要活躍在上海等一線城市,但近階段與一線城市一樣,本市房價有所上昇。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和有關部委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溫州市住房保障工作,切實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市政府為此制定了新一輪的12條調控政策,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補充意見》。
調控新政策暫定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能夠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以網上簽訂合同日期為准)。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將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申請。
銷售商品住房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備案後,1個月內浮動幅度不能超過5%。1個月後需要調整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須再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備案並公示。實行折扣、優惠、會員制等促銷形式,應標明促銷的起止時間、原價、現價等內容,促銷價格或調整價格下降幅度超過10%的,應當組織重新開盤。
商品住宅的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內須開工,自開工之日起3至5年須竣工。綜合用地的,必須在合同中分別載明商業、住房等規劃、建設及各相關條件。
全市采取非常措施加大住宅用地投放力度,確保市區每年供應住宅用地100公頃,沒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計劃的縣(市),不得向大戶型高檔住房建設項目供地。市區今後5年將新增保障性住房2.8萬套,明年6月份前建成個人住房信息聯網查詢系統。
樓市新政策規定,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市房管、工商等五大部門聯合依法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工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對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停其在本市新購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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