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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聽證代表僅有1人投『贊成票』
有關人士認為,當務之急是解決如何促使和監管城管『文明執法』
『在因本身權力過大而「濫用」的問題未解決的情況下,還要通過制定新法為其「擴權」,這實屬有些欠妥!』近日,醞釀已久的《四川省城市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處罰權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在成都舉行,來自社會各界的14名聽證代表僅有一人表示支持『擴權』,其餘聽證代表都明確表示反對為城管『擴權』。有關人士認為,當務之急是解決如何促使和監管城管『文明執法』。
據了解,2009年底,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在總結成都、樂山等市成功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著手起草了該《草案》。今年9月,《草案》起草完畢,省政府法制辦決定召開聽證會,並通過媒體發布消息面向全社會征集聽證代表,同時公布熱線電話,以求在更大范圍內征求意見。
為城管『擴權』成了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草案》提出,城市執法部門對11類行為可以實施行政處罰,處罰權涉及規劃、衛生、市政、綠化、環保、工商、公安、國土、水利漁業等多個領域。據《草案》起草部門相關負責人解釋,與國務院此前出臺的相關規定相比,四川省對相對集中處罰權的范圍進行了拓展,增加了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為何需要立法為城管『擴權』?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鄒忠民的解釋是,城管執法長期處於『借法執法』的尷尬局面,執法缺乏法律支持、執法難的情況普遍存在,而起草該《草案》正是為了解決這一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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