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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0月19日訊
近日,臨海警方經過3個多月的縝密偵查,破獲了一起作案手段新穎,並且牽涉多個縣、市區,案值20餘萬元的系列性銀行卡詐騙案件。犯罪人員通過修改持卡人員信息,更改其聯系地址和聯系號碼,然後進行非法透支。犯罪嫌疑人楊某共作案22起,涉及22張信用卡,涉案金額達20餘萬元,此作案手法在浙江省乃至全國尚屬首例。
副行長舉報警方成立專案組2010年3月底,中國農業銀行臨海市支行郭副行長一行來到臨海市公安局經濟偵察大隊反映,近段時間,該銀行連續發生3起信用卡詐騙案件,作案方法均是『客戶』先打電話到農行客服中心,說是自己的信用卡丟了,要求掛失。銀行通過核對客戶資料,進行了修改,隨後再補辦了信用卡。犯罪嫌疑人在收到信用卡後,到持有POS機的不法商戶進行套取現金。
這是新型的信用卡詐騙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之後,信用卡詐騙案專案組迅速成立,一場追蹤信用卡詐騙的戰役悄然打響。
民警通過初步偵查得知,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十分老道,沒有留下任何可查線索,每起案件作案用的手機號碼都是不同的。再經過串並案件,發現臨海其他銀行也有類似案件發生,共發生了6起信用卡詐騙案件,但作案手法相似,可以認定是同一伙人所為。
於是,民警決定從分析作案特點入手,找出有用線索。他們對發生的每一起案件進行了梳理,發現犯罪嫌疑人都是用快遞郵寄的方法將補辦的信用卡寄到公共場所,比如酒店、足浴中心、咖啡店等。針對這樣的情況,民警們先從郵政快遞著手,按每封快遞送過的地址逐一調查,發現都不是犯罪嫌疑人本人直接去領的,而是由各場所收銀臺或服務員代收。
這種案件,受害人發現信用卡被人掛失補辦後消費,需要一個多月纔會發現,這必然導致報案的滯後性,也給偵查帶來了困難。
銀行的有些地方雖然安裝了監控,但是因為時間太久,錄像已經被自動刪除,這樣就很難確認犯罪嫌疑人的形象。
跟犯罪嫌疑人有過接觸的服務人員由於已經過去一段時間,記憶比較模糊,無法提供有用的體貌信息。
民警再向銀行信用卡中心調取犯罪嫌疑人掛失時候的通話語音。每一次的通話語音聽起來都不是同一個人,每起案件所使用的手機號碼也都不一樣。
民警又從補辦的信用卡在哪裡刷卡消費查起。他們找到POS機點,向商戶了解情況。但是社會上有很多地方的POS機都是提供非法套現服務的,POS機老板往往對民警采取躲避策略,怕自己的違法行為被民警抓住尾巴。找到POS機老板後,他說來刷卡套現的人員大部分都是不認識的。這樣偵查工作又陷入了困境。
與此同時,同樣的案件還在繼續發生,地方涉及臨海、黃岩、仙居、玉環等地。
線索牽出中間人循線確定案犯在各方面工作都開展了之後,專案組與銀行緊密協作。民警通過銀行查詢,將每張涉案信用卡的涉案款項的清單都打印出來研究,發現馬某的信用卡在椒江一個POS機上刷卡後,3.99萬元錢是通過轉賬到了戶名為丁某的農業銀行賬戶裡。民警分析丁某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秘密調取了用戶名為丁某的農行卡使用的錄象資料,確定用卡的人就是丁某本人,斷定丁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為了收集足夠證據,民警找到了POS機機主葉某,葉某說POS機雖然是自己的,但是一直是借給徐某在使用。
為此,民警又找到徐某,經徐某確認,3.99萬元錢是丁某本人到他店裡刷卡的,並通過轉賬將錢轉到丁某農行賬戶裡。民警圍繞丁某的個人詳細情況進行調查,發現丁某現在無業,愛好賭博,有一輛海南馬自達323汽車,且在案發前後來過臨海。於是民警決定抓捕丁某。2010年4月1日,民警在椒江將丁某抓獲。
通過審查,犯罪嫌疑人丁某交代馬某的這張信用卡是一個臨海人與其聯系,讓他幫忙套取現金的,丁某只是收取400元手續費。丁某並不認識這個臨海人,並且這個人的電話號碼也已經沒有了。丁某被刑事拘留後,民警調出丁某手機的通話記錄,找到了那個臨海人的手機號碼,但該手機已經停機了。到此案件線索又斷了。最後,民警經過詳細的分析和調查,終於認定該號碼的機主是楊某。
狡猾案犯浮出水面為了確保不錯抓,民警針對楊某開展了調查,在將他的活動軌跡、交往人員摸查清楚後,又查詢了他的銀行賬戶信息,調查後發現楊某沒有正當工作,經常賭博,入住星級酒店,經濟來源不明。銀行賬戶裡資金進出頻繁,比較符合本案件資金數額等進出次數規律。於是,民警對楊某進行了布控。
2010年5月的一天,民警通過偵查發現楊某在臨海崇和門出現,手上提著一只手提電腦包進入某賓館。得到消息後,偵查人員立即對其所住賓館的住宿登記進行查詢,收網時機已經成熟。『收網!』一聲令下,專案組民警迅速打開了楊某的房間,將正在上網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看到民警突然出現,楊某立即慌了神。
專案組隨即對楊某進行審查,在偵查人員的強勢進攻下,楊某交代了其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事實。經審查,楊某交代了自2009年3月以來,他利用所獲取的他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打電話到建行或農行總行客服中心電話,經與客服中心核對信用卡用戶資料後,修改該信用卡的聯系地址和聯系號碼,並稱該卡已丟失,要求將該卡緊急掛失並補辦。補辦好信用卡後,要求銀行將信用卡寄到其修改後的地址,收到信用卡後再進行刷卡套取現金等一系列犯罪行為。
臨海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經進一步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楊某共作案22起,涉及22張信用卡,涉案金額達20餘萬元,此類案件在浙江省屬首次發現,該案還涉及黃岩、玉環、仙居等地。
最終,楊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臨海市檢察院批准逮捕,被判刑7年零6個月。
據臺州商報何妮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