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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家住北京通州區的孫大媽想把手裡的7.5萬元存成兩年定期存款,在銀行櫃臺窗口,業務員向她推薦了一款『利滾利、10年後收益30%以上』的理財產品。孫大媽沒來得及看懂合同,匆匆簽了字、交了錢。直到兩個月後她女兒纔發現這是一款保險,而30%的分紅只是『預定利率演示』,合同裡分明寫著:這種『假設收益』不作為未來的保障。孫大媽找到銀行想退保,銀行說已經過了10天的猶豫期,退保不但沒有收益,還要損失一部分本金。
據業內人士透露,銀行替保險公司賣保險,保險公司要向銀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率已漲到了3%以上。目前,銀行中間業務10%以上的收入,都來自賣保險。一位銀行網點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獎金佔每單保費的比例,平均下來,期繳約為1%,躉繳最高可達3%。
中國消費者協會數據顯示,銀保產品的銷售誤導已佔到保險違規投訴的八成以上,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
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為規范銀行保險銷售出臺了很多辦法。比如,要求在理財專櫃銷售、銀行保險專員資質認證、猶豫期內100%電話回訪等等。今年4月檢查中發現,一些保險合同完全是銀行人員自己代抄、代簽名的。
此外,許多銀行轉給保險公司資料時故意遺漏客戶資料,使保險公司沒辦法進行客戶回訪,造成已過猶豫期不能退保的事實。一旦發生糾紛賠償,往往是保險公司『埋單』,這也助長了銀行的違規氣焰。
由於營銷過程口說無憑,監管部門難以掌握銀行方蒙騙、誤導客戶的實證。就算發現問題,保險監管部門也無法越權查處銀行。發給銀行的『兼業代理證』不是『一點一證』而是按分行發放,一個網點違規就得吊銷整個分行的代理資質,某些大銀行倚仗網點強勢,使保險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難以落實、不了了之。
據《人民日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