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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合格的學生,緩發畢業證書』,近日,山東政法學院的學生看著學校下發的通知,心裡充滿了疑問。
『原來都是自發報名,現在怎麼成了強制性的。』近日,山東政法學院的一些學生向本報反映,學校語委辦下發了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通知,凡學校本科大三、大四學生和專科大二、大三學生中至今未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者,要報名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
通知同時引用省教育廳、省語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意見》的規定,『經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合格的學生緩發畢業證書』。
這個通知讓很多學生感到不解,因為從字面上看,不管自己是何專業,都須參加此次測試,要不然畢業證就要被『緩發』處理。學生小於告訴記者,自己並非師范類專業學生,沒有必要必須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而且他認為普通話等級證書與畢業證書聯系在一起並不合理。但他又怕學校真的緩發自己的畢業證,從而影響到自己的就業,於是還是按照通知的要求,在10月15日之前報了名。
針對學生的這一反應,山東政法學院語委辦的姜敏老師告訴記者,學校其實並未強制要求每名學生都參加測試。如果有學生覺得沒必要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也可以不報名。但政法類院校的畢業生從事的工作是與人打交道,因此,說好普通話是非常必要的。之所以有學生產生這樣的反應,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學校與學生溝通不充分。校語委辦把通知下發到各院系,然後由各院系再通知到學生,在傳達的過程中,有可能產生一些誤讀。
姜老師說,還有學生不想報名,是因為擔心自己無法通過考試。其實『二級乙等』水平,是大家平常用普通話交流的基本要求,絕大多數學生都能通過,這樣的擔心沒有必要。
權威解讀
『緩發』不是『不發』
目的是為了推廣普通話
省語委辦的尹建國主任告訴記者,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中規定,自2010年起,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要按《實施辦法》的規定,全部參加測試,並達到規定等級標准。這就意味著,對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普通話要求,已經跳出了師范類專業學生的范圍限制。
《意見》中提到的《實施辦法》,是在2004年5月份,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的《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實施辦法》的第十三條規定,『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准。』省語委辦普通話測試中心的工作人員張海英說,省語委辦曾請省人大法律方面的專家對《實施辦法》進行過法律解讀,其中『應當』二字即為『必須』之意。
2009年9月3日,省教育廳、省語委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意見》,規定『經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合格的學生緩發畢業證書。』
普通話測試中心的另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緩發』並不是『不發』,這只是加強普通話推廣力度的一種手段。通過這種形式,使得高校和學生更加重視普通話。
山大山師測試全靠自願
19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山東大學教務處考試管理科,就有無『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合格的學生緩發畢業證書』這一規定,一位老師告訴記者,學校現在還沒有這樣的要求,但學校每年都會組織普通話水平測試,學生是否參加測試全靠自願,不強制,也不與畢業證掛鉤。
山東師范大學語委辦的孫老師告訴記者,對於普通話水平測試,不想考的學生不會強求。但是,如果現在省裡有這方面規定的話,學校會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執行。
名詞解釋
普通話二級乙等
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將普通話水平測試分為三級六等,即一級甲等、乙等,二級甲等、乙等,三級甲等、乙等。總分為100分。
『一級甲等』可以說是完美的標准的普通話,是省級以上電臺、電視臺播音員、主持人應該達到的標准。
『二級乙等』允許朗讀和自由交談時,個別調值不准,聲韻母發音有不到位現象,方言語調不明顯,有使用方言詞、方言語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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