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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22日上午,繼共同涉案的妻子李道蘭、妻弟李道貴於國慶前分別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12年(詳見10月9日本報)後,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原黨委書記馬必友被控受賄案在廣州中院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與此前庭審中對受賄諸多否認不同,馬必友在庭上對諸多受賄行為供認不諱———
協調承包好處220萬
對於與妻子和妻弟共同受賄的事,馬必友當庭認罪。
馬必友表示,李道貴承包市政園林局芳村職工宿捨樓工程時,確實找過他,並讓他協調承包事宜。事後,他也知道李道蘭、李道貴收受了建築施工隊負責人吳日明的140萬元。對於洛溪大橋北橋頭地區綠化工程,他表示,綠化公司的經理黃鶯曾打電話給他,並詢問是否要承包給李道貴介紹的公司,並得到了他的同意。事後,他也知道吳日明給了李道貴80萬元。同時,馬必友也承認,這220萬元確實有交給他們夫妻保管,但是不記得其中的60萬元是否有用於支付兒子馬駿的留學費用。
房子賤價賣給他妻妹
馬必友還供述稱,廣州順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楊國偉與他是戰友,他也曾在園林局下屬的廣州市園林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廣州順業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的東成花苑項目中為楊國偉謀取利益。
馬必友說,其後,楊國偉通過一名香港人給了他10000元港幣。2003年10月,楊國偉又給了他30000元,並稱是讓其拿去給母親看病。2004年,他母親去世後,楊國偉再給了他30000元,稱是買個花圈以表心意。2004年年初,楊國偉在一次飯局中曾提到可以低價出售房子,他回家告訴了李道蘭,並得知妻妹李道鳳要買房子,因此楊國偉把原價約45萬的房子以3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李道鳳。
裝修房子一萬元搞掂
馬必友也承認,曾在人事安排過程中為廣州市園林建築工程公司經理梁國立謀取利益———
2004年,梁國立找到馬必友,希望馬必友能幫助他當上總經理,並得到了馬必友應允。同年2月,在市政園林局的黨委會上,馬必友表態同意讓梁國立當總經理。經檢察機關查明,在1999年到2008年期間,梁國立每逢中秋、春節等節慶日都送去5000元購物卡。此間的2006年和2007年,梁國立還曾經委托公司員工兩次送錢給馬必友,每次5000元,共計10000元。2004年,梁國立還替馬必友位於華僑新村的房子進行裝修,而事後馬必友僅支付了10000元的裝修費……
馬必友這回供認不諱
檢察機關認為,馬必友借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好處費300餘萬元的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馬必友對罪行供認不諱。
馬必友的辯護律師稱,馬已60多歲高齡,身體狀況較差,希望法庭從人道主義出發,給與最低量刑,並盡快同意其保外就醫。另一名辯護律師則稱,李道貴收受的220萬元中,沒有證據證明其中有60萬用於馬必友兒子的出國費用。至於楊國偉、梁國立等人賄送的購物卡、紅包等,該辯護律師堅持認為證據不足。
目前本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魯釔山、陳文宇、梁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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