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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網訊記者秦海峰報道:記者從江西省相關部門獲悉,江西近日下發《關於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大對保障房建設力度的同時,還要求對開發商在土地和房屋銷售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處。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並沒有對商品房規定限購。
江西樓市新政細則並無『限購令』在本輪樓市調控出臺伊始,多個城市出臺商品房『限購令』,江西尤其是南昌房地產調控會不會出臺『限購令』一時間成為了眾人關注的焦點。
對於本次出臺的樓市調控細則條文並無商品房『限購』方面內容,南昌諸多業內人士認為,房地產宏觀調控應該解決供給的問題,而不是從市場的消費和購買方面強力限制。『限購令』可以解決市場短期的供求關系,但不能解決長期的需求滿足問題,而江西多數城市屬於二三線城市,如果出臺限購令,將給老百姓購房帶來壓力。
停止對違法房企發放貸款 加大保障房信貸支持《通知》要求,除嚴格執行央行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外,各商業銀行停止對有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江西省內各人民銀行、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銀行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
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收回從10月中旬開始,江西將對全省2003年以來出讓的建設用地進行逐宗清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囤地、炒地、土地閑置、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拖延開竣工時間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公開曝光,並暫停向這些企業供應房地產開發用地。對土地閑置滿兩年的依法依規收回。
《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有關規定,嚴格預售條件,加強預售資金監管,防范預售風險。已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依法查處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年底前各設區市建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通知》還要求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全面實現省、市、縣互聯互通。做好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管理工作,今年年底前各設區市建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加強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綜合分析,及時准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及時向社會發布房地產市場供求及房價變動等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穩定房價納入政府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實行省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市、縣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穩定住房價格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負有直接責任。
江西省人民政府將穩定住房價格和住房保障工作,納入對市、縣政府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評價體系。明年1月底前,組織對全省2009、201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在省內主要新聞媒體上予以通報。
《通知》要求由省監察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分別對市、縣人民政府穩定住房價格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行政效能監察、考核及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開工不足、進度滯後、工作不得力的,進行誡勉談話,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