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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各企業廠長、經理:
靜海縣第九次黨代會以來,縣委、縣政府大力實施『工業強縣、生態立縣、文化興縣』三大戰略,把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我縣環境保護工作在全縣上下特別是企業經營者和廣大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貢獻。對你們大力支持環保工作、積極開展污染治理表示衷心感謝!
加強環境保護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是關系靜海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環境污染治理工作關系靜海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大計,縣委、縣政府以對全縣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下大力氣開展環境污染治理工作。幾年來,我縣多數工業企業能夠按照有關環保法規要求積極開展污染治理,基本做到了達標排放,為改善靜海環境質量作出了貢獻。但仍有少數企業對環保工作不夠重視,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認識不清,違法排污現象時有發生。對此,法律有明確規定,上級有明確意見,全縣廣大人民群眾迫切要求盡快解決。
為此,縣委、縣政府要求全縣所有企業要充分認識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環境治理是企業依法應盡的責任,充分認識環境治理是為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希望各位廠長、經理要牢固樹立依法生產的經營理念,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主體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下真功,用實力自覺保護靜海環境。做到: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做到懂法守法;加大環保設施的投入和治理力度,實現達標排放;認真制定和落實治理措施,確保實現達標排放;加強環境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環境安全責任制度,嚴格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確保環境安全;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產品昇級換代,努力開拓生產環保型、資源節約型產品。
縣委、縣政府將按照把企業扶優、扶強、扶大的目標,依法加大環境整治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力度。對產生污水的企業,凡沒有污水處理設施的,一律增上污水處理設施;雖有污水處理設施但處理能力不足,或不能達標排放的,一律進行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對生產工藝落後、生產條件較差、產生污水的企業一律依法關停並轉;對未經環保許可擅自投入生產的污染項目,堅決依法停產治理;對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治理不力、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對未整治到位、驗收不達標的企業一律予以取締;對因環境管理不力,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對阻撓、抗拒環保部門依法履行任務的將依法從重從快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保護環境,功在當今,利在千秋。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有了廣大企業的支持配合和自覺行動,我縣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將越走越寬。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為打造『天藍地綠水清』新靜海、創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作出積極的貢獻。
祝全縣各企業做優、做強、做大,事業進步!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