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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有關方面負責人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民政部副部長姜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吳高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賈東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巡視員、副局長何紹仁在主席臺就座。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
財經雜志記者:我想問一個社會保險法的問題。現在養老保險按照中央規定要進行全國的統籌了,有沒有具體的步驟和時間表,按照中央的標准會出臺哪些相關的政策?現在這部法的制定過程中,有一種意見認為養老保險繳費的標准有些高,而相對享受的保障又偏低,這次修法中有沒有體現這一點,並加以改善?
胡曉義:你這是一組問題。全國統籌的規定,在這次通過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基金一章中第64條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
你提到時間表和需要出臺哪些政策措施,我想正好今天全文發布了中共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的建議,這是一個關於『十二五』規劃的建議,在這個建議裡面就提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我理解,這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一個時間表。當然作為具體的工作部門,我們要做好紮實的准備。說實現也並不是說一步到位,還要逐步的完善。
實際上,從很早之前,我們就開始為這件事情做准備,首先,要實現省級統籌。到去年底,全國所有的省級行政區都制定了省級統籌的制度,但是出臺了方案不等於就實施到位了。所以我們部和有關部門一直在對省級統籌做評估。經過我們的評估,全國已經有25個省級單位達到了省級統籌的標准,還有27個單位正在評估。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會研究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方案。當然這個方案涉及到各方利益,也會通過各種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在統籌過程中,以及在整個養老保險制度實施過程中,肯定會涉及到繳費標准和支付水平的問題。
我想借此機會告訴大家的是,我們現在規定的繳費標准確實不低,這是因為這個制度現在承擔著過去計劃經濟時期沒有繳費這樣一個沈重的歷史包袱。而我們的水平也應該說確實不算高,但是最近六年以來,我們都在連續不斷的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的水平,養老金的水平翻了一番。為此,中央財政每年要拿出1500億以上的資金來支持這個系統的運行,這實際上也是在減輕企業和個人的繳費負擔。隨著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我想各方面的社會保險意識會更加增強,參保的積極性會更高,那麼更多的人參保也會進一步擴大基金規模,按照大數法則,相應的負擔也會有所減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