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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議會28日以308票比289票的微弱優勢通過能源法,為境內核電站平均『延壽』12年。反對派當天就此表示強烈抗議,威脅將起訴至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按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在任時通過的法規,德國境內核電站將於2021年前停止運營,強制關閉。
然而,現總理默克爾政府堅稱,核能是清潔能源,幾乎不產生溫室氣體,德國有嚴格的減排目標,延長核電站壽命符合德國利益。
依據28日通過的能源法,德國現有17座核電站的服役時間將平均延長12年。其中,修建於1980年前的核電站延長運營8年,近期建造的核電站延長14年。另外,德國將不再修建新核電站。
德國核電站由意昂能源集團、萊茵-威斯特伐利亞電力集團、瓦滕法爾電力公司和巴登-符騰堡電力公司運營。路透社報道,政府將對這4家企業延長運營期間所獲利潤征收大約60%的稅收與費用,包括總額大約300億歐元(約合413億美元)的燃料棒稅。
默克爾有意把上述部分收入投入風能和太陽能等項目,推動清潔能源進一步發展。
核電站延壽計劃引發反對派強烈不滿。社會民主黨和綠黨均表示,將起訴至聯邦憲法法院。一些州政府也表態,將向聯邦憲法法院遞交訴狀。
核電站延壽計劃同樣勾起不少德國人的反核情緒。民意調查顯示,大約70%的德國人反對核電站延長運營。
法新社報道,28日投票當天,國際環境保護主義組織綠色和平組織成員爬上默克爾領導的基督教民主聯盟總部大樓,張貼反核標語。大約2000名抗議者還一度包圍議會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