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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1994年年初,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羅店鄉六合村56歲的陳成、52歲的陳家喜兄弟二人被殺死在村內的大路上。經偵查,汝南縣公安局認定同村的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這五人在案發後全部外逃。事情在2009年出現轉機,五名嫌犯中的三人相繼歸案。不料,汝南縣公安局卻將該案的原始案卷全部丟失,汝南縣檢察院被迫『降格』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起訴三嫌犯。
又是一出荒誕劇。這是看到這篇報道的第一反應。一夜之間兩條人命,緊接著就是在明知嫌疑人是誰的情況下,長達15年的等待。原本以為人出現了,等於迎來勝利的曙光,誰知證人證言、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屍檢報告甚至包括物證在內的全部原始案卷在公安局丟失。故意殺人變成故意傷害,甚至連故意傷害的說法都站不住腳。殺人償命這個公道可能永遠討不回來了,不要說被害人親屬情何以堪,就是旁觀者目睹這出荒誕劇,感覺到的怕也不是可笑而是可悲吧?
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看到當地公安機關兩個不作為。一是沒有積極追逃。個別嫌疑人曾因別的罪行被異地收押,如果公安機關對案件高度重視,以現今的通訊聯絡手段不會讓被害人親屬等待15年。二是保管案卷玩忽職守。偵查期間,應該有專人負責整理案卷。偵查結束,由於嫌疑人外逃無法移送檢察機關的案卷,也應該有專門科室專門人員負責保管,借閱需有記錄,無關人員不能隨便翻看。不論是被什麼人拿走沒有歸還造成的遺失,還是掉在角落被當成垃圾處理導致的丟失,都證明管理混亂,除了相關人員無視人命、嚴重缺乏責任心,沒有別的解釋。
無意中上網搜索,卻發現丟失案卷不是汝南縣公安局的專利,湖南遼寧等地都發生過案卷丟失的情況。公安機關、法院都有,但丟失的細節很少披露。及時發現的還能追究責任,相距很多年的,一句『人事調動頻繁』後就沒有了下文。我們不願意相信有人惡意銷毀證據,但這些案件最後大多重罪輕判,給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精神和經濟損失,卻是不爭的事實。
有人說,醫生當的時間久了,面對什麼樣的病人都不會有太多個人情感。也許偵查案件時間長了,對受害人的同情也會打折扣。但是從事一項職業必須盡職盡責。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可以不關注被害人親屬期盼的眼神,卻不能不懂人命大於天的道理。公安機關也應采取措施加強案卷特別是積年沈案的案卷管理。
不知道這出荒誕劇最後的結局,但願類似的情景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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