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出臺過程輕率。規則可以微調,但不可能想調就調。國際足聯去年也曾想過,將中場休息時間延長至20分鍾。對於節奏越來越快的足球運動來說,這無疑能有效地緩解球員的疲勞,充分恢復球員體力。這麼人性化的好想法,僅是因為專門負責世界足球規則制定的機構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不予認可,國際足聯就乾脆放棄。這種乾脆勁兒,體現的是對程序的尊重。而中國足協幾個人開會一嘀咕,然後就通知、就執行,草率至極。而且賽後俱樂部幾乎都對『30分鍾』一頭霧水,可見足協連基本的商量過程都不曾有過。
二,實際效果成疑。和『30分鍾』一起出臺的新規還有一個『上半時補時強制為1分鍾』。有了這一條墊底,下半場同時開球不是已經可以保證了嗎?實在想不出再配上一個『30分鍾中場休息』的規定有個鳥用。(記者陳彤)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