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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04日訊
賣假貨,還敢立下『假一賠十』的字據,難道商家就不擔心消費者較真索賠?這究竟是商家膽大妄為到根本不擔心消費者能鑒別真偽,還是自己疏忽、事出有因?最近,永嘉縣消保委就調解了這樣一起商家『烏龍』事,買到8條假中華煙的消費者,雖然沒有拿到商家承諾的十倍賠償,但最終也拿到了1萬元的額外賠償。
中秋節前,永嘉的徐先生為給親友送禮,趕到烏牛一皮服城某超市,以每條420元的價格,買了8條硬殼中華香煙。因為擔心買到假貨,他要求商家在收據上立下『假一賠十』的承諾,而商家也欣然應允。不過,幾天後就有親友跟徐先生反映,說他買的中華香煙口感有點不對。『不對?難道敢承諾假一賠十的商家,賣的是假貨?』徐先生為此找超市負責人王某理論,要求『十倍賠償』,但王某堅稱『香煙沒問題』拒絕賠償。
國慶節前,徐先生將這8條香煙拿到永嘉消保委烏牛分會投訴。在消保委有關人士面前,王某仍稱『中華煙是真的』。工作人員將香煙送至煙草部門鑒定,確定8條中華煙全部是假煙。
『按照消法,賣假貨要退一賠一,但商家在字據上另有約定,就要按約定執行。』消保委人士表示。在鑒定單面前,王某辯稱:小超市裡沒有備那麼多貨,8條中華香煙都是從鄰近一家批零店調貨過來的,以為產品應該是真貨纔敢簽『假一賠十』的承諾,自己也是受害者。
消保委有關人士指出,消費者徐先生是在王某超市買的8條香煙,收據也是該超市開出的。而國家實行煙草專賣制度,煙草零售的個人,應當在煙草批發企業進貨,當事人王某卻從非正規渠道購進假冒偽劣香煙銷售,損害了商標注冊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管店主銷售假中華是否知情,按照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都要賠償。
最終,經永嘉烏牛消保分會調解,消費者徐先生得到退款加賠償共計13360元。同時,烏牛消保分會將這起投訴案件移送給烏牛工商所,對王某販假行為立案查處。據溫州都市報汪霞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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