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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請問你炒股嗎?我們公司可以操縱股票交易,包您只賺不賠。』這樣的諮詢電話,相信不少市民都接到過。昨日,市一中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大股票詐騙團伙案,該團伙31名成員因涉嫌詐騙罪、窩藏罪等罪名站上被告席。
『80後』開公司行騙這31名被告人基本上都是『80』、『90』後,主犯馬寶元今年纔28歲。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12月,馬寶元伙同符芳楊(另案處理)先後在江北、渝中、開縣等地,以重慶市金仕達投資公司名義糾集了一大批無業人員實施詐騙。
該團伙成員使用化名與全國各地的股民進行電話聯系,虛構陽光私募基金等名稱,編造公司能操縱股票交易、能提供股票交易內幕消息、保證炒股賺錢等虛假事由,騙取被害人信任後,以繳納會員費、保證金、誠信金等為由,騙取被害人錢財。
長期以來,該犯罪團伙形成了以馬寶元和符芳楊為組織、領導者,以李春發、徐健雲及張峰(另案處理)、張晏榕(另案處理)為部門主任,以馬有全等人為昇級業務員,以彭文等人為一般業務員的詐騙犯罪集團。
『上崗』前先培訓騙術新進公司的成員『上崗』前,馬寶元、符芳楊等必先對其進行騙術培訓,並為他們統一提供在網上購買的被害人的電話信息。
詐騙中,公司一般業務員通過電話聯系騙取被害人信任後,進一步編造昇級業務員是操盤高手、炒股專家,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握有更好的股票內幕消息、保證炒股賺錢等虛假事由,將昇級業務員推薦給被害人,昇級業務員騙取被害人錢財後又將部門主任推薦給被害人,部門主任騙取被害人錢財後再將組織、領導者推薦給被害人。
最高一筆騙得87萬元在檢察機關指控的112筆犯罪事實中,詐騙金額最少的5000元,最多一筆多達87萬餘元。去年3月,被告人彭文麗化名張麗以繳納『入會費』為由騙取受害人陳鵬(化名)將7.8萬元匯入指定賬戶後,將其推薦給上一級主管李春發。李春發以繳納『會員費』、『股東費』為由又騙取受害人將30萬元匯入指定賬戶後,把符芳楊推薦給受害人。符芳楊化名張總以繳納『保證金』為由騙取受害人將50萬元匯入指定賬戶。
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該團伙先後騙取了112名被害人的錢財,共計人民幣605萬餘元。每月5號團伙成員按一定比例進行分贓。
主犯庭上矢口否認『我根本沒向任何人傳授詐騙手段,也沒組織員工詐騙。』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身為主犯的馬寶元矢口否認。他辯稱,公司關於股票方面的業務都是由符芳楊全權負責,從招人到發工資的一切事務,自己一概不管,獲利後就和符兩人五五分成。從公司成立至今,自己共獲利100餘萬元。
其他被告人基本上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無異議,他們稱入職前都接受了1-3天的培訓,上崗後公司每天分給員工幾十到幾百個客戶電話信息,以方便打電話物色行騙對象。
由於本案案情重大,預計庭審將持續3天。(重慶日報記者劉洋實習生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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